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食品药品实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镇、村、学校、饭店及各种宴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造成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地方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市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全镇、村、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镇、村、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本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市场监督管理、畜牧、食品、卫生、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办公室、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杨林涵(镇长)
副组长:陈德品(分管领导)
成 员:卢万红,陈炯,漆家喜,李陈,张显良,龚来新,黄干先,张家勇,刘诗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德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来新、周杰(专管员)为联络员。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负责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审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辖区食品药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镇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期间的媒体导向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镇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日常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问题药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畜禽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食品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致死原因。
派出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镇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及管理。
镇民政办: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补助救助工作。
镇宣传部门:负责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四)村委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及责任
各村委会、单位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辖区、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县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1.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工作组和镇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及部门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3.当发生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立即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 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交通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及镇外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
(1)镇人民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损害赔偿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人)承担,事件责任单位(人)暂时无力承担的,由镇人民政府(管委)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然后再向事件责任单位(人)追偿。其中重大、特别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损害赔偿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暂无力承担的,经县政府批准,从县政府“重大事件应急经费”中先行垫付。
1、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件的,或者在食品安全事件预防、报告、通报、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由镇食安办会同监察机关,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性质,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六、 应急保障
1、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2、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医疗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七、附则
1、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是指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干预、控制和治理的过程,从而消除正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遏制事件的蔓延、减轻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与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由镇食安办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村委会以及镇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3、预案演练
各村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政府办公室会同镇食安办负责解释。
附:1、燕子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及工作职责2、食品安全事件及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件及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事件级别 |
分 级 标 准 |
响 应 级 别 |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 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 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 置的。 |
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 |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县级行 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 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省级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响应 |
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 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1例 及以上死亡病例的; (3)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
设区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Ⅲ级 响应 |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
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