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政办〔2024〕21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燕子河镇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燕子河镇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进一步保护和增进全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根据省、市、县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24年度,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任务数500人,乳腺癌筛查任务数413人。
(二)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
(三)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二、实施范围
在全镇1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三、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中心卫生院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燕子河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检查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随访,定时向县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二)明确相关职责。镇中心卫生院成立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收集与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镇卫生院制定全镇范围内官颈癌、乳腺癌检査工作计划和流程;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筛查技术服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异常人员的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逐级上报。
(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基本要求。燕子河镇承担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和诊治能力,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工作。从事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建立摸底调查制度。在开展筛查前,镇计生办组织村计生专干(村妇幼保健员),在公安、妇联、卫生计生、民政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按照2024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分配表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五)建立随访登记制度。随访人员要建立随访情况登记册,详细收集检查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等信息。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随访对象尽早接受检查。
五、资金安排
(一)经费标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财政补助标准人均49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项目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工作督导、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不足部分由各县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