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境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
三、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燕子河镇地处金寨县西南部,位于两省三县交汇处。全镇总面积 309.4平方公里,下辖14行政村。全镇目前共有户籍人口32605人,其中五保户358人,低保户1062人,残疾人1400余人,老年人5056人,在园在校生1608人。耕地确权面积37886.6亩,农作物面积29090.93亩,主要种植水稻、茶叶等。农房7539户59832间。农业总产值2.48亿元。
2、本辖镇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镇内共建有24座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五座,分别是丰坪电站、团山电站、麒麟河电站、其龙电站、金鸡笼电站。小型水力发电站19座;河流2条,分别是:燕子河燕子河段和姜河燕子河段。
3、本辖镇内道路共182条,合计564公里。交通、通信、电力、供水、水利等基础设施分布在燕溪村、大峡谷村街道、麒麟河村、蔡畈村等14个行政村主干道路沿线镇域。
4、本辖镇内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镇内工贸企业共2家,金寨县富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寨县广益食品有限公司。
5、安置点。本镇共有19个集中安置场所,大部分为为地势空旷安全和容纳人数较多的学校和村部 。
四、灾害隐患
1、自然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个,分别是大峡谷村小河滑坡、张畈村连坪崩塌。如发生灾害,大峡谷村小河需转移安置8户26人,张畈村连坪需转移安置12户46人。
2、水库上下游影响镇需转移 289人,重点是毛河水库两岸及下游,需转移103人。
3、如发生火灾和其它突发性事件,需转移安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1、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所、人武办、卫生院、派出所、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农技中心、国土所、供电所、河长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业务由周亮经办。
同时各村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镇域内较大灾情和镇政府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职责
在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后勤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的核实及其它日常工作。
应急管理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人武办: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的及时到位,做好接收捐赠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验和水源保护工作。
中心小学(初级中学):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农技中心: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库存安排和调运;指导灾民搞好抢补种工作以及防洪涝期间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监测体系。
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恢复,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公路站:负责辖镇内主干道沿线道路塌方的抢修和清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六、 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应急安置由镇应急所、执法大队、镇应急抢险队伍负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2)医疗卫生场所。由镇卫生院院长任组长,镇卫生院其他人员及各村卫生室人员组成。组织医疗防疫队伍,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饮水、食品等卫生检测,做好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2、救灾物资准备
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各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主管部门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七、预警信息
1、根据省、市、县气象等部门预警信息,镇应急指挥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应急管理所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八、人员转移及路线
1、镇应急指挥中心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的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镇应急指挥中心,以电话通知、广播等形式发出信号,确保群众快速知晓,迅速转移。
(2)成立以联系村党政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为转移安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镇内的应急撤离工作。汛期24小时值班,对重点危险地段安排人员监控,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涉险人员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九、灾情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行政镇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初步情况,镇应急管理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每天9时之前向镇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镇应急管理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
镇应急管理所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镇应急管理所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时,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及时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应急管理所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附则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