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政办〔2025〕4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燕子河镇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燕子河镇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十个一”工程,切实抓好我镇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公益性劳务岗位职能,调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勤劳致富积极性,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劳务岗位管理的通知》(金人社〔2019〕160号)、《金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金寨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5年第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公益岗位补贴发放流程,杜绝不劳而获现象发生。
1.精准帮扶的原则。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人员必须在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监测户中选择,必须为普通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主要是因户解决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的就近就业问题。
2.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劳务实际情况设立村级公路养护员、村庄环境保洁(保绿)员、油茶管护员、新增耕地维护员、五保户(70岁以上居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及无监护人的重度残疾人看护员等。对脱贫人口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或75周岁以下长期外出的、身体条件不适宜参与村级公益性劳务的,不再安排村级公益性岗位劳务。
3.以岗定人的原则。对照上述岗位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核定村级公益性劳务的人数,维持总人数不变。
4.合理安排的原则。力争做到“一户一岗、一人一岗”,不得出现一户多岗或一人多岗现象。杜绝公益岗位开发安置不合规合理、存在违规招用现象发生。
二、工作职责
1.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岗位的开发管理,防止出现长期不在岗、顶岗和变相发钱的情况。各村是公益劳务承包人员的具体用人管理单位,要强化开发、日常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镇政府是村级公益岗位的直接管理单位,乡振兴办及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对劳务承包人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级公益性劳务人员履行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接受金寨县人社局指导监督,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资格、岗位名额、岗位补贴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村两委履行对村公益性劳务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公益性劳务范围、管理责任区的划分、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考勤考评考核和按程序发包劳务,督促村级公益性劳务人员履职尽责,对不符合人员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3.完善考核考勤制度,杜绝领补贴不上岗和“顶岗”的现象发生。各村要明确1名值班干部专门负责村级公益性劳务的管理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牵头,综合上岗出勤情况、工作时间、工作成绩、负责程度、整体效果等,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一考核,考核期为上月15日至次月15日,按照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较差等次人员(其中出勤高于3天的为优秀,出勤3天的为合格,低于3天的为较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补贴发放和能否任用的重要依据。
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村级公益劳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实行一年一签订,主要包括岗位名称、劳务范围、合同期限、双方责任义务等内容。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公益性劳务进行动态管理,对年龄偏大特别是70或75周岁以上村级公益劳务岗位人员,做好其思想工作,稳妥调出;对公益性劳务承包人因生病、死亡、外出务工、失去劳动能力、退出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或撤销的公益性劳务,由村委会报告镇,由镇调整或撤销,并及时报县人社局备案。
5.规范完善各项档案资料。村级档案要有“户申请、村评议、村公示、村管理”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户申请,村两委研究会议,岗位调整研究会议,公益岗位劳务协议,村公益劳务岗位管理制度,每月签到表、考核登记表、考核依据佐证材料(含公益岗位务工照片、日常督促检查记录等)、工资发放公示表、公示的照片等。
三、工作要求
1.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职责,公益劳务岗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村两委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月上岗不少于3天。每月上岗天数少于3天或者履职效果不好的视情况每月扣发部分岗位补贴,罚扣的补贴资金用于奖励优秀等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2.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委会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上报镇政府批准,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长年外出务工或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3)死亡或超过劳动力年龄的;
(4)患病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对日常考核反馈问题拒不纠正,不服从管理的;
(6)违反有关规定或由于严重失职对村集体、村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7)被取消贫困户资格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