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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48H/202503-001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3-21 09:55: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燕子河镇 生成日期: 2025-03-21 09:55: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燕子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燕子河镇2025年3月行政处罚第一批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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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寨县燕子河镇2025年3月行政处罚第一批结果汇总

2025-03-21 09:55 来源:金寨县燕子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寨县周鹏烟花爆竹专营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4MA2TTWDR6G 周* 金燕(应急) 罚决〔2025〕第001号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金寨县周鹏烟花爆竹专营店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 处以1200元的罚款 0.120000 2025/3/21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11341426003240448H
涂*情 自然人 身份证 金燕(林) 罚决〔2025〕第002号 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涂友情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其行为涉嫌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0.200000 2025/3/21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113414260032404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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