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5〕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一、明确补贴发放对象
稻谷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严格补贴标准和补贴依据
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补贴标准根据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与当年稻谷补贴资金进行测算,全县执行统一标准。
三、工作程序
(一)村组登记。由村委会负责,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登记,分组制作到户清册,经农户签字确认。大户或经营主体承包耕地涉及多个村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承包耕地坐落村分别登记。村委会要将登记后的补贴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到户登记表》《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村级汇总表》(见附件1、2),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二)乡镇审核。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登记造册清单、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村级公示等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面积真实有效,相关资料由各乡镇存档备查。乡镇审核无误后填写《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乡镇汇总表》(见附件3),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4日前将乡镇汇总表纸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红,邮箱:1753831053@qq.com。
(三)县级汇总、测算补贴标准。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提供给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牵头测算补贴标准,并于7月7日前将补贴标准下达到乡镇。
(四)编制发放清册。乡镇根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补贴标准编制打卡清册,打卡清册在村公示后于7月18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陈红(见附件4、5),邮箱:1753831053@qq.com。报送的补贴发放清册应做到印章齐全、手续完备,纸质版与电子版应保持一致。
(五)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核定后发放清册数据,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对企业等其他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到稻谷实际生产者。
四、工作要求
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乡镇应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各乡镇应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群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案件线索,并依据相关规定坚决处理到位。
附件:1.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到户登记表
2.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村级汇总表
3.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乡镇汇总表
4.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农户)“一卡通”发放统计表
5.金寨县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主体)银行卡发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