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2021〕23号
天堂寨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镇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2020〕19号)和《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的通知》(金民办〔2021〕1号)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规范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的审批程序,成立天堂寨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领导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闵远航
副组长:漆学忠、黄遵利、李晓玉、杜进
成 员:马兴、周翔、龚晓丽、龚玉泉、黄洲、肖习娥、黄胜、黄晓明、陈华桐、汪庆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马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翔、龚晓丽俩名同志负责低保申请户入户调查,材料收集整理,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做到严格把关、规范履职、高效对接。
二、工作内容和审批程序
本次社会救助权限委托下放涉及人员广,类别复杂,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各类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细则,落实救助对象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强化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信息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强化网上平台信息比对,对有预警信息,逐户核查核实。坚持社会救助对象镇村两级长期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到实处。对不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而造成一定影响,失职渎职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1.低保申请户入户调查应有小组成员上门核实家庭情况,人数不得少于2人(签字),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9人(应为单数),其中村民代表不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一,村委会成员不多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一。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我镇将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信息核对。对于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但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必要时,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民政局直接入户调查并作出认定。
2.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审批和审核要求(重要)
①申请书(本户户主申请签字,不识字等情况可由他人代写,注明代笔人,本人按手模);
②承诺书(本人签字,不识字等情况他人代签,注明代签人,本人按手模);
④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不少于2名调查人并签字);
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⑥大病重残家庭还需提供: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书;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供婚姻状况或丧偶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收入状况证明;
⑦其他与申请低保有关的材料(包括国家干部职工近亲属备案表);
⑧村低保听证评议初选对象公开报告单(第一次公示7天);
⑨乡镇审核低保初选对象公开报告单(第二次公示7天);
⑩乡镇、村公示照片(必须清晰可见);
⑪村听证评议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必须签字,且村书记、主任,驻村镇干和驻村班子成员必须签字,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记录表中参加评议会成员签名一栏不得代签,不得另附签到表,否则予以驳回重新申报);
⑫金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需要填写完整不能漏项、缺项,其中村(居)委会意见一栏中经办人签名低保经办人员必须签字,负责人签名村书记、村主任,驻村镇干和驻村班子成员必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否则该户低保材料予以驳回重新填写申报。
天堂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