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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07X6/202104-0002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4-07 10:13:4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天堂寨镇 成文日期: 2021-04-07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天堂寨镇 性: 已废止
生效时间: 2021年4月7日 废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天堂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0601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文  号: 天政办〔2021〕34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2021-04-07 10:13 来源:金寨县天堂寨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天政办〔2021〕34号

 

关于印发《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 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天堂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天堂寨、平安天堂寨的总体目标和责任要求,将各村、镇属各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全镇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内容。采取“政府统一领导、村属地管理、派出所牵头整治、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提高我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未戴头盔、未系安全带造成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天堂寨经济社会稳定。

、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篷伞;酒后驾驶;客车、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全镇范围内各主次干道;集镇街道以及中心村庄;摩托车集中停放的商场、小区、学校、医院、建设工地等区域。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阶段:各村发放镇政府印发的有关“一盔一带”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广泛开展“一盔一带”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高“一盔一带”知晓率、覆盖面。

(二)集中整治阶段:坚持高峰守点与平峰巡线相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逐个村逐条道路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面提高“一盔一带”佩戴率、使用率。

(三)长效管理阶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差补缺,加强抽查考核,确保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一套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党史教育为契机,以遏制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出发点,切实树立“一顶头盔一条命、一份保险一个家”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三)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担综合治理责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四)督导调度,严明纪律。行动期间,镇督查办会同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组成督查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纳入相关考评。各村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落实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15日前书面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22年2月20日前,各村、各成员单位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更生,电话: 2700605;邮箱:159231273@qq.Com

附件: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贤禄    镇党委书记、天堂寨旅游扶贫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副组长:肖扬凌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政法委员

        漆学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詹治宝    天堂寨镇公安派出所所长

郑文俊    天堂寨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天堂寨镇司法所所长

吴中文    党政办负责人

金述义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黄守刚    四好农村路办负责人

黄更生    综治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安派出所,由所在詹治宝兼任办公室主任,杜杰黄更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天政办〔2021〕34号天堂寨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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