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做到扑火有序,减少损失,安全、及时处理森林灾害事故,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夯实层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为;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有备无患;强化常态化森林防火新机制建立,实现无森林火灾发生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森林火灾处置原则
(一)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景区公司负责各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镇、村行政负责人、景区公司法人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深入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三)实行“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实行镇应急扑火队伍和村级应急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相结合的原则。
(五)实行“先人后火”原则,即确保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生命安全,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应急队伍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长:杜继铁
副指挥长:陈勇军 闵远航 詹 辉 黄 飞 漆学忠
张邦涛 吴孔君 费 锐 何 伟 朱兴润
艾 婕 陈 龙
成 员:詹治宝 时红亮 陈福久 兰中义 陈之清
余白林 郑学宜 漆小虎 易厚启 郑求学
黄守刚 瞿修彬 黄从炯 黄更生 刘继杨
陈文康 周 翔 汪 贵 郑文俊 林华梁
洪 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陈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之清、易厚启、时红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林业站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办公。
(二)防灭火应急队伍
1.森林防灭火镇政府应急大队
队长:陈勇军;副队长:黄飞;主要是由镇干部组成。
2.森林防灭火镇机关应急大队
队长:吴孔君;副队长:漆小虎、陈之清;主要是镇综合执法大队和镇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3.森林防灭火镇区专业应急大队
队长:易厚启、郑求学;副队长:宋祖华;主要是国有林场成员和公益林护林员,以及聘请的20名农民扑火队员组成。
4.森林防灭火天堂寨景区应急大队
队长:方胜昔副队长:史政、黄奇、刘习才;主要是天堂寨景区60名工作人员组成。
5.森林防灭火村级应急分队
队长由各村书记担任,副队长由各村副主任担任,七个行政村,每村20人组成。
(三)防灭火应急组织
1.火场现场应急指挥组
组长:杜继铁
副组长:陈勇军
成员:詹治宝 陈之清 漆小虎 易厚启 郑求学
2.物资和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勇军
副组长:时红亮
成员:王佑文 吴中文 李 然
3.交通秩序与车辆调集组
组长:吴孔君
副组长:詹治宝
成员:杜 杰 吴继来 郑 浩
4.防火器材准备组
组长:陈勇军
副组长:郑求学
成员:宋祖华 王 蓬 兰 霞 范前宏
5.案件调查处理组
组长:詹 辉
副组长:詹治宝 漆小虎
成员:江敬斌 王汉林 吴继来
6.纪检督查责任追究组
组长:漆学忠
副组长:张泽峰
成员:屈昭群 陈 水
(四)森林防灭火机具
镇配备防火皮卡车1辆,风力灭火机24台,油锯5把,高压水泵4台,割灌机2台,2号工具110把,水袋10支,防火服50套。准备充足的斧、砍刀、锹、锯、电筒等,镇防火器材准备组要时刻保持器材可正常使用。
四、交通与通讯联络
镇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64-2700601)。防火警戒期内要每日定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辖区防火情况,如有火情按照响应程序处理上报。镇与村和村民组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保持联系,镇防火办要统计好联络方式,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做到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信息。发生森林火灾时,车辆调集组要根据镇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及时调派专用车辆,保证扑火物资、人员的运输。后勤保障组要确保防火物资的供给。
五、预案内容
(一)分级处理
1.三级响应:发生危险性野外用火和森林火险时,启动三级响应。村民组长和护林员要立即向村委会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立即组织扑灭。村委会要立即处理并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安排金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天堂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和镇专业扑火队员待命,并立即派人调查起火原因。
2.二级响应: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或风景区发生森林火险时。由村委会立即组织应急队伍扑救并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决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级响应。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金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天堂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和镇专业扑火队员,赶赴火场协助村级进行扑救,并请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批准,要求镇应急扑火大队待命准备奔赴火场,并要求相邻村扑火分队做好支援准备。扑灭火灾后要由村派人看守火场,并由案件调查组进行火灾情况调查,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3.一级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或一小时没有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或景区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启动一级响应,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调集全镇之力组织扑救。并请求周边联防单位派队伍支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处理。
(二)处理程序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要调查清楚火情发生地点类型,一是野外用火,二是紧靠山林的非林地着火,三是林地着火,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给值班领导。
2.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相关村组织队伍和就近组织群众进行扑救,并同时报告给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领导要及时通知前线指挥组、车辆调集组(镇内所有公用车辆立即到位)、防火器材准备组等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开始工作。
3.值班领导要坐镇防火办,并确定一名现场指挥组织镇火灾应急大队奔赴火场并同时协调好村级应急队伍开展扑救,各应急组、现场指挥要时刻与值班领导用对讲机或电话保持联系,值班领导要就近安排相邻村立即派队伍支援,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值班领导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的指示,立即向镇直有关部门、镇内消防站和各村及周边各乡镇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可根据火情向指挥长要求调动镇内各森林火灾应急队伍进行扑救。
5.若15分钟内未扑灭森林火灾时,值班领导要安排镇区其他应急队伍奔赴火场参与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联系周边联防单位立即支援;同时组织召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同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准备支援。
6.若30分钟未扑灭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奔赴火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派专业消防力量进行支援。
7.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镇森防指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县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三)火场看管
要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火场余火,坚决做到小火当大火打,并要有足够的人力和扑火工具。扑灭后的火场要严密监视,防止死灰复燃。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撤离扑火队员。需要撤离时,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结合气象预报情况做出决定,经批准后方可撤离扑火人员。
(四)后勤保障
根据火灾发生趋势,后勤部门要负责做好扑火人员的食品、工具、医药、等其它物品的供应。公安交通部门要优先快速运输扑火人员和物资,保证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
(五)火灾的查处
火灾发生后,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提出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应急处置办法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任务的,由各单位和部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