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107X6/202503-001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27 08:38:0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天堂寨镇 生成日期: 2025-03-27 08:38:0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天堂寨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分配标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申请及审批手续
文  号: 词:

【分配标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申请及审批手续

2025-03-27 08:38 来源:金寨县天堂寨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1、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331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

2、新增特别扶助对象摸底申报及审核确认工作流程: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和往年确认对象年审同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为:

个人申报(每年元月15日前)。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村(居)计生专干协助,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村级评议(每年215日前)。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确认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的要逐户上门核实,经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对往年确认的对象也要逐户上门核实情况,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审表》(简称《年审表》)。往年确认的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简称《退出审批表》),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计生办。

县乡审核(每年315日前)。县乡两级共同组织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调查审核记录表》(简称《审核记录表》)上记录。乡级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要通过相应的形式核实情况,填写《年审表》,对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在《退出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送县卫健委。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