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街道)、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白塔畈镇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防溺水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伯权
副组长:郑其一 吴 迪 张积平 石鹏飞 鲍传斌
王家胜 王 芙 王继强 杨 川 曹 毅
董邦福 余 浩 柏耀钰
成 员:漆家喜 王新亭 吴德清 陈道财 廖 伟
叶丙权 陈福青 杜德梅 奚立宏 王月娟
关从胜 刘庆龙 汪 泳 姜 杨 夏 虹
陆婷婷 彭忠良
各村书记主任、各村实践站工作人员。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加强分析研判溺水事故易发时间和多发地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镇将统一发放《致全镇群众的一封信(防溺水)》,并利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进行宣传;各村要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村组,对辖区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向家长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学校要利用网课、微信群、QQ群等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学生的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坑洼、塌陷区、取土坑等隐患点,全覆盖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和学校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件工作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村委、志愿者作用,动员居民、村民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部门及家长责任。各村以及学校、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对一些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缺乏监护的或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嬉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
(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学校要提高学生生存技能的教育活动,逐步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掌握自救技能。各村、学校要进一步制定预防溺水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件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件,要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四、工作职责
(一)白塔畈实验学校:负责结合各阶段实际情况,创新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发放防溺水一封信,并收回回执(线上教学期间,可以先通过微信、QQ等形式,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切实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并要求家长回复相关内容,截图保存)。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要求;在校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组建防溺水互助小组,加强互相提醒、风险报告。学校要主动向白塔畈镇政府汇报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二)学生家长:学生家庭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主体监护责任,加强教育管理,要求自己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生家长对孩子外出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知道孩子去哪里了,知道孩子去干什么了,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回来,严防溺水事故。
(三)村(街道):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排查巡查,排查治理溺水安全隐患。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救生圈、“一竿一绳”等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临时监护人;对不幸溺水的未成年学生及时进行救助;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镇平安办:负责将防溺水安全列入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并将各村整治溺水隐患成效、履行职责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落实综治责任查究。
(五)白塔畈派出所:负责把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开展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会同水利、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加强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
(六)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各校、各村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督促指导各校、各村排查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负责做好灌溉水塘、沟渠等管理工作。
(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工程施工区域、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将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督查考核。负责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并复绿,对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负责加强对茶山花海等景区内水塘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在景区内水塘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八)镇项目办: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九)县中医院东院区(原白塔畈中心卫生院):负责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做好少年儿童溺水救治工作。
(十)镇督查办:负责对各村、各相关部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十一)镇实践所:负责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播放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益宣传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指导各村开展预防溺水宣传等志愿活动。
(十二)镇妇联:负责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防范溺水事故安全教育。
(十三)镇团委:负责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十四)镇辖区电信、移动公司:负责开展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识,加强重点时段的警示提醒。
五、活动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4月25日前)。各村、学校根据镇里统一安排,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专项行动, 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12月底前)。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网络媒体、应急广播、宣传车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发挥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 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7月1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 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乡镇为单位, 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
(四)督导检查(7月底前)。镇将对各村及学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纳入第二季度重点工作考评,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宣传(11月底前)。各村要加大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活动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发表相关文章,将进行加分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村、各部门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防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鼓励创建“零溺亡”村(街道)。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 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水库、江湖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要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机制,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把暑期托管服务等重点工作与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事件的,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预防溺水领导组。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白塔畈镇预防溺水应急预案
白塔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白塔畈镇预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对事故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此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伯权
副组长:郑其一 吴 迪 张积平 石鹏飞 鲍传斌
王家胜 王 芙 王继强 杨 川 曹 毅
董邦福 余 浩 柏耀钰
成 员:漆家喜 王新亭 吴德清 陈道财 廖 伟
叶丙权 陈福青 杜德梅 奚立宏 王月娟
关从胜 刘庆龙 汪 泳 姜 杨 夏 虹
陆婷婷 彭忠良
各村书记主任、各村实践站工作人员。
下设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任由杨川兼任,副主任由陈道财、王月娟兼任。下设若干小组:
(一)现场疏导组
组 长:张积平
成 员:漆家喜 陈道财 所在村包村镇村干部
职 责:1、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道路的秩序维护。
2、其他未尽事宜。
(二)镇级应急救援队
队 长:王继强
副队长:李 继
成 员:黄 勇 方伟同 詹寿先 邢全杰 朱华廷
段元璋
职 责:1、负责联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2、其他未尽事宜。
(三)事故救护组
组 长:余 浩
副组长:王新亭
成 员:尹维胜 彭十龙
职 责:1、医院的联系。
2、伤者的抢救及运送。
(四)善后及后勤组
组 长:董邦福
成 员:王月娟 漆家喜 陈道财 关从胜 刘庆龙
夏 虹 所在村镇村干部
职 责:1、事故调查、家属安抚。
2、相关后勤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
(五)对外联络组
组 长:杨 川
副组长:曹 毅
成 员:陆婷婷 彭忠良
职 责:1、对外宣传。
2、接待新闻媒体。
3、其他未尽事宜。
二、应急预案启动
(一)本镇溺水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镇派出所或镇村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
(三)镇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立即奔赴现场按分工进行紧急有序工作。
(四)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根据规定向上级报告。
白政办〔2022〕66号白塔畈镇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
白政办〔2022〕66号白塔畈镇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