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年终资金结算”项目。
(1)项目概述:2022年年终资金结算480.1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2)立项依据:根据预算体制,当年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实施主体: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继续使用,实施目标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80.10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预算项目持续设施,保障已安排的项目得以圆满完成。
2.“村干工资及公务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基层党建经费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落到实处,保障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按时兑现。
(2)立项依据;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及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支出预算。
(3)实施主体: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用于支付村干工资及村级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按照规定安排村级经费,保障基层组织有序运转,加强村干部的领导能力建设,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
3.“村干工资及公务费用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基层党建经费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落到实处,保障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按时兑现。
(2)立项依据;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及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支出预算。
(3)实施主体: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用于支付村干工资及村级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88万元。
(7)绩效目标:按照规定安排村级经费,保障基层组织有序运转,加强村干部的领导能力建设,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
4.“防汛抗旱工作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县预算体制安排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工作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实际需要及往年支出情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
(3)实施主体: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防洪抗旱工作及人员经费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2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安排防洪抗旱工作经费,确保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高效运转,及时处置各种汛情旱情,免除或减少灾害而可能发生的人口和财产损失。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费、公务车租赁费、公务车保险、年检费、公务车洗车费等日常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及车辆数合理规划支出预算。
(3)实施主体: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执法中队、自然资源中心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维护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
(7)绩效目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确保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节约行政成本,打造廉洁高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