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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8941/202412-0002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2-06 11:57:38
发布机构: 金寨县白塔畈镇 生成日期: 2024-12-06 11:57:38
来源单位: 金寨县白塔畈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白塔畈镇2024年12月6日行政处罚事项
文  号: 词:

金寨县白塔畈镇2024年12月6日行政处罚事项

2024-12-06 11:57 来源:金寨县白塔畈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金寨县金瑞节能环保砖厂 芮海波 金白(自然资)罚决〔2024〕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 金寨县金瑞节能环保砖厂截止2024年11月1日现场复查时,剩余2395平方米临时用地未履行复垦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罚款 对未履行复垦义务的2395平方米土地,按照土地复垦保证金费用的2倍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2506万元(拾万贰仟伍佰零陆元) 10.250600 2024-12-06 2027-12-06 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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