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郑其一 人大主席
在岗人员:
蔡梦玲 人大专职副主席
芮绍敏 人大秘书
办公地点:镇政府一楼党政办 (未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在党政办公室办公)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64-7328005(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无单独固话)
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