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方式: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联合各职能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对进度缓慢及实施效果较差的工作督促整改。
监督联系方式:0564-7326770
一、安全生产工作。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①戴头盔②农用车,三轮车违规载人③查酒驾,疲劳驾驶;2.用火安全:①防止取暖发生“小火亡人”②醇基燃料违规使用③瓶装液化气安全;3.食品安全:①学校开学后食堂,留样的食品检查②农村自办宴席;4.森林防火。(完成时限:长期)(总责任领导:毕成)
二、信访维稳工作。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员培训、历史遗留问题、老字号问题化解。(完成时限:长期)(责任领导:王月娟)
三、复产复工。包括企业复产,项目工地复产:①高标准农田项目②项冲公墓建设③路域环境整治④高铁。(完成时限:2月底前)(责任领导:董邦福、郑其一)
四、2025年工作谋划。包括旅游发展谋划和各项工作谋划。(完成时限:上半年前)(责任领导:蔡梦玲、董邦福)
五、春耕生产。(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领导:柏耀钰)
六、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领导:鲍传斌)
七、民政工作。包括社会救助动态调整和硬化大墓整改。(完成时限:长期)(责任领导:鲍传斌)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包括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关注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按照衔接期间要求落实单位帮扶和个人帮扶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进行帮扶;完成小额贷款放款和清收任务;做好扶贫和衔接资产移交登记台账,所有资产确定管护人,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记录。(完成时限:长期)(责任领导: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