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农〔2025〕1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遴选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在县域内外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生产服务公司、服务型农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2.服务内容。金寨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为:水稻、油菜、小麦机械旋耕,水稻育秧+机插秧,机插秧,水稻机械收割。
二、遴选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原则上达2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申报社会化服务不得少于2个环节(耕、种、收)。承担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单季小麦(油菜)机械旋耕服务能力不低于300亩,水稻多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500亩;白塔畈镇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小麦(油菜)机械旋耕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水稻多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服务每个环节至少配备专业机械1-2台。
3.服务组织近2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服务组织能够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5.开展作业的农业机械要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并将数据联入农服平台。同一法人(家庭)名下主体只允许以1家主体名义申报项目。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服务主体根据有关要求填写《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附件1)(主体需在申请表上完整填写作业机械数量及型号)、《承诺书》(附件2)并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械购置发票、服务组织经营场所及农机具照片(排列整齐拍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服务主体需提供本年度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械作业的区域面积作业图,以判定是否达到服务面积标准。
2、乡镇初审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对服务组织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3、县级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主体。
四、遴选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各乡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乡镇于6月4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县农业农村局3栋2楼3209室,联系人:陈迪,电话:0564-521004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金寨县202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
2.承诺书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
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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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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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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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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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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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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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类型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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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面积 |
耕面积 亩; 种(含育秧)面积 亩,种(不含育秧)面积 亩; 收面积 亩。 |
旋耕面积 亩。 |
旋耕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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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情况 |
育秧大棚面积(㎡) |
插秧机数量(台) |
机械旋耕设备数量(台) |
收割设备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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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签字(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签字(乡镇分管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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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 诺 书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根据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规定,******(填写项目服务主体名称全称)申报了金寨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诺:本服务主体自愿接受项目监管,坚决按照要求完成作业,为农户或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如弄虚作假:
一、退回项目补助资金;
二、列入项目黑名单;
三、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加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