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无论是村民组撤并,还是居住地发生变化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必须坚持尊重自愿、管理方便、设置科学、操作谨慎原则,要经过充分讨论,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知名人士、涉事当事人等意见、建议,不得强迫命令,特别是居住地跨村变动的人员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要谨慎操作,保持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最后,斑竹园镇党委书记朱煜对斑竹园镇下一步加强村民组建设意见征集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她强调要在村级工作中广泛征求意见,方式要灵活,方法要多样,包括个别征求、会议讨论等,意见收集汇总后上报斑竹园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是否采纳。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14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地址:六安市金寨县斑竹园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37371。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2709001。
3.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jzbzy@163.com。
4.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64-7631001,联系人:李生军。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
一、起草过程
2021年3月初,我镇组织办及民政办共同起草了《意见》。组织学习了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与各村(街道)、镇直相关单位座谈,征求群众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了《意见》(讨论稿)。3月中旬,将《意见》(讨论稿)发至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召开《意见》研讨会,结合征集到的反馈建议对《意见》进行了完善修改,形成现文稿。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切实加强村民组建设的通知》(金民基[2021]1号)
三、主要意义
1、对于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2、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组级组织网络。
3、完善自治制度,增强自治活力,提高自治效能,明确村民组职责,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自治制度,增强自治活力,提高自治效能,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村民组建设的通知》(金民基[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科学调整设置村民组。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搬迁等原因,镇内群众居住地发生较大变化,出现了部分“空心组”。为方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各村要结合实际对村民组进行适当调整撤并。撤并要适当控制人口规模,兼顾居住地域范围。
2、据实划分管理范围。对因搬迁等原因造成居住地发生变化的人员,就地就近纳入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村民组管理,享有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特殊情况除外,如原村民组有收益分红等),土地等资源不变。
3、建立组级组织网络。对合并后的村民组(含未合并的),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建立党小组、村民组议事(理事)会,明确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可兼任)、党代表、村民代表(可兼任)。
4、完善村民组自治制度。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包组村干的指导协助下,由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党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民组自治组织,围绕村民组内部事务,开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民主协商、纠纷处理、社会救助申报评议等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5、明确村民组职责。在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职责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互助和志愿服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平安建设(矛盾化解)、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协助“村两委”落实其它工作等。
二、工作原则
无论是村民组撤并,还是居住地发生变化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必须坚持尊重自愿、管理方便、设置科学、操作谨慎原则,要经过充分讨论,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知名人士、涉事当事人等意见、建议,不得强迫命令、“一言堂”,特别是居住地跨村变动的人员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要谨慎操作,保持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三、程序要求
1、提出工作计划。由村“两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充分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村民组建设工作计划,包括撤并与否、如何撤并、现居住地新增常住村民如何纳入管理等。
2、充分征求意见。将村级工作计划广泛征求意见,方式要灵活,包括个别征求、会议讨论等。
3、制定方案。根据征求到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形成实施方案。
4、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由参会代表半数同意通过。
5、批准备案。对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村民组设置结果上报镇政府研究、批准,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6、完善组织、职责、制度。建立党小组、村民组议事(理事)会,明确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党代表、村民代表根据村“两委”换届行事历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
1、4月8日前,完成工作计划。
2、4月18日前,完成征求意见。
3、4月20日前,完成完善方案。
4、4月25日前,完成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5、4月26日前,完成上报审批。
6、4月28日前,完成组织建立、人员选配等。
以上时间安排由村自行把握,只能提前。
五、保障与要求
1、经费保障。按照现有101个村民组基数,村民组长误工补贴待遇提高到500元/月/人,其中,基本补贴200月,绩效补贴300元,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平稳推进。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村民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高度重视,务必将工作做实做细,有序平稳推进,既不能操之过急,又不能久拖不决,更不得敷衍应付,绝不准因此引发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