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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04955948H/202110-0007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0-29 16:53: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1-10-29 废止时间: 2022-10-31
政策咨询机关: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632118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斑竹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斑政办﹝2021﹞109号 词: 森林、防火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斑竹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2021-10-29 16:53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

《斑竹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斑竹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斑竹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灭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灭火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斑竹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2、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3、“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本辖区内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灭火责任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灭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对生产性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各村要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巡山,对乡村林场、重点公益林区等重点地段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弱智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公布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镇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7631001;镇自然资源规划中心电话:7632118;公安派出所电话:7631110),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镇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状,并经常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村与村民组、林农以及其他森林承包经营者也要签订防灭火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灭火责任。

5、完善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组建森林防灭火中队,各村要建立不少于20人的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知识的培训,做到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所在村要立即就地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要及时报告镇防灭火办(党政办),报告内容包括: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火场燃烧情况和蔓延发展趋势;扑救情况。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森林消防中队接报后应立即组织队员赶赴现场扑救。

2、防灭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值班领导报告。居民组、村不得越级上报火警。

3、镇政府、镇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必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乡村林场附近的、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灾,请求县政府协调处理扑救。

5、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值班,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实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起火原因,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森林消防中队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或值班副指挥负责调动;镇直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由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中小学生和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赴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防灭火办(党政办)电话24小时值班,保证随时与县防灭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防灭火办要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组)、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镇党委、政府应指定镇纪委、森林公安、林业等部门和有关村(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防灭火办,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扶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4、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附:斑竹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分月值班表


 斑竹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分月值班表

月份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2021年11月

 

徐生权、吕贤传

2021年12月

杨勤达

严振家、李  

2022年1月

吴芳兵

李大维、李  

2022年2月

    扬、 漆学访

2022年3月

严崇秀

 超、漆学访

2022年4月

史奋奇

赵冬冬、吕贤传

2022年5月

李生军

 毅、吕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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