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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04955948H/202111-0007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1-10 17:16: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1-11-10 废止时间: 2022-11-30
政策咨询机关: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631121
名  称: 【其他文件】斑竹园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细则
文  号: 斑政办﹝2021﹞114号 词: 替代、肥料

【其他文件】斑竹园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细则

2021-11-10 17:16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46号)和《斑竹园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斑政办〔2021〕263号)文件精神,全镇利用县级安排“两个替代”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推广商品有机肥720吨、粘虫板2万片、小微除草机械25台;检测农产品116份,土样5份。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特制定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细则。

一、完成检测样本抽样。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对接,各村配合,按县农监中心安排,按时完成82个茶叶、5个中药材、24个果蔬、5个土壤抽样工作,并做好检测结果的通报,检测一批,通报一批。

二、保障绿色农资供应。

(一)有机肥料

1供应商遴选通过询价方式,公开遴选实力强、信誉好的有机肥供应商4家,每个供应商需在向斑竹园镇政府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肥料正式登记证;

4)肥料产品检验报告;

5)肥料产品合格证;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2、供肥方式。遴选入围的4家有机肥供应商采取直接供肥、代理销售的方式提供有机肥料。

1)直接供肥:对适度规模种植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根据双方自愿原则,有机肥供应商与需求方签订供肥销售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可直接向需方种植基地供肥。

2)代理销售。对种植规模较小的农户,有机肥供应商可与镇内3家绿色农资示范店签订代销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委托销售。

3、质量保障。

1)执行标准。有机肥执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424号公告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有机质含量45%、氮磷钾含量5%等)或(氮磷钾≥25%、有机质≥15%)+颗粒状+不含氯+不含毒+重金属不超国标。生物菌肥、饼肥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2)质量保证。遴选的4家有机肥供应商需要与斑竹园镇人民政府签订绿色农资供应承诺书。并与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和绿色农资示范店签订有机肥销售协议和代销协议,明确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售后服务。

(二)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根据作物需肥特点和施肥习惯自主选择农资供应商。

肥料到场后必须向镇农管中心报备,经农管中心现场核验后的数量方可有效。肥料到场价格必须真实,如主体或大户虚报价格,造成县级不予奖补,责任自负。

(三)生物农药、小微除草机械。

经检测合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需在有经营资格的农资商店购买生物农药、小微除草机械,产品标准为:生物农药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绿色生产要求;小微除草机械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四)粘虫板。组织检测合格的茶叶、果蔬、中药材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大户,联合询价谈判统一采购。

(五)销售价格。有机肥销售价格:公开遴选供应商批发到场价格+8%;生物农药、小微除草机械按市场价销售;粘虫板统一采购价格。

三、做好“三券”发放管理。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肥券”“药券”“物券”(以下简称“三券”)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到县“两个替代”领导组办公室领取,明确专人负责发放到村,各村明确一名经办人负责“三券”的保管、登记、造册、发放工作,重点要把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申领承诺环节。适度规模种植主体、大户和种植户要根据种植规模到村申领“三券”;村经办人要真实全面登记申请者信息,包括购买绿色农资品类、数量、金额、奖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要登记全称,种植户姓名信息要和“一卡通”信息一致。申领“三券”时,要现场签订绿色生产承诺书,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承诺据实申领,真买真用,绿色生产,保证质量。

(二)发放公示环节。各村要把好“三券”发放第一关,村两委要核实种植面积、申购品类和数量,防止不实申领,各村经办人要据实核实、登记、造册、发放。各村经办人要认真负责,“三券”信息要填写登记要完整,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骑缝章,发放结果每周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三)购买施用环节。适度规模种植主体、大户和种植户领取“三券”后,凭券到指定有机肥供应商或绿色农资店购买“两个替代”农资,直供点要按“三券”标注农资品类、数量、实价供售农资,并据实开具发票,票上需加盖销售企业公章。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凭“三券”购买农资时,要现场抽样备查。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在施用有机肥,开展绿色防控时,要留存购买、使用时实地照片,保留全程资料、备查备案。

(四)验收监管环节。“两个替代”绿色农资使用者凭手续齐全的“三券”、农资发票、施用照片及购销协议,到领取“三券”所在村申请补贴,村审核汇总公示后,上报到镇领导组办公室,镇组织检查初验,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县领导组办公室,经抽查复核合格后,打卡直补到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户(主体提供对公账户,种植户提供一卡通账号)。各村要发挥底子清、情况明、看得见、好监管的优势,严格履行第一监管责任人职责,据实发放“三券”,监督真买真用。

四、强化宣传示范工作。全面宣传“两个替代”提升行动绿色农资奖补政策,做好示范引导工作。

(一)全面宣传。通过召开镇工作推进会、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分组群众会、农业主体(大户)培训会宣讲绿色农资奖补政策,利用村村响广播、横幅、村民微信群、发放政策宣传明白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签好承诺书,全方位、多维度宣传“两个替代”,让“两个替代”政策家喻户晓、成人明白。

(二)多点示范。坚持示范引领,突出主导产业,设立2处200亩以上镇级“两个替代”示范片;引导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做好“两个替代”示范。

(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两个替代”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宣传政策、发放明白纸,开展助农帮农活动,参与核查验收、材料整理等工作。结合乡风文明评比,将检测不合格种植户列入村黑榜管理。

五、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突出主导产业和适度规模种植,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提升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有机肥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除草等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每亩奖补20元;开展有机肥统配统施、机械除草每亩奖补60元;购买无人机、植保机开展“两个替代”服务,未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按购机额的40%予以补贴。

六、强化督查督办和考评。采取重点督查和常态督查相结合的办法,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将“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双向目标责任,并根据重点农业产业生产活动情况,纳入月度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具体督查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斑竹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斑竹园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细则.docx

斑竹园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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