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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04955948H/202304-0003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日期: 2023-04-17 14:33: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生成日期: 2023-04-17 14:33:5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交通出行】金寨县斑竹园镇转发提醒: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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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金寨县斑竹园镇转发提醒: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相关注意事项

2023-04-17 14:33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近年来,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现象普遍,交通乱象丛生,群众反映强烈。2021年7月起,我县开始对无牌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 2021年8月31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金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备案号牌核发补充通告》(以下简称《补充通告》),规定电动三、四轮车临时备案号牌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9月15日,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申领。对在用电动三、四轮车发放临时备案号牌进行逐步淘汰,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明确核发的临时备案号牌仅作为过渡期标牌使用,《补充通告》发布后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依法扣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有效遏制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发展势头,净化我县交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六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公发〔2022〕4号)及2023年3月21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即日起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销售源头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行为,对查处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经销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格监管该类车辆在异地办理临时备案号牌后在我县道路行驶现象;城管部门将加强环卫企业电动车使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严厉查处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

请电动车经销商依法依规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车辆,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淘汰我县道路上行驶的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有效减少涉该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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