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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04955948H/202205-0006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5-13 10:53: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成文日期: 2022-05-13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05-13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631001
名  称: 关于印发《斑竹园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斑政〔2022〕119号 词: 城乡自建房屋安全、自建、安全

关于印发《斑竹园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3 10:53 作者: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斑政〔2022119

 

各村街道)、镇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安〔2022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斑竹园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2513       

 

 

 

 

 

 

斑竹园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 生倒塌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时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深 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镇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认识当前自建房安全的严峻形势,立即开展以自建房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对全镇所有城乡自建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 1。经营性自  建房;2。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 建筑;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 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4。学校、医院周边的餐饮、 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5。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6。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等。逐户逐栋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房屋安全问题,有效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自建房装修行为,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监管体系。

三、明确职责

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专项 整治责任。

(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隐患排查(摸底、统计) 整治。

斑竹园实验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排查和整治。

镇执法大队负责民爆行业厂房、酒店(宾馆)等生产经营用房、车站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镇社会事务中心负责养老和福利机构、文化场馆、体育运 动场馆、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的排查和整治。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用房(含小诊所)等房屋的排查和 整治。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查处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面积、层数的行为查处和整改。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庄整治,负责农村宅 基地管理、严禁建新不拆旧等有关工作。

斑竹园派出所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斑竹园市场监管所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 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斑竹园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 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

四、方法步骤

()全面排查(2022510日至531)。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要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酒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培训机构、诊所、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KTV、养老服务等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和对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超高超层建设和住改商的房屋进行彻底排查。 对各类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二)集中整治(202261日至930)。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有序、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法界定危险程度或结构复杂的房屋,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或鉴定结果分户制定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限时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 防范措施。

(三)巩固提升(101日至2023年底)。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管理片区,确保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建立责任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高效有序推进工作落实,镇成立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成员如下:

  张万永

副组长: 喻磊、史奋奇(常务)、程义君、杨俊杰、陈龙、郭雯莉、罗先才、李生军、汪文臣、冯虎

: 黄军、付维羽、吕贤传、李大维、徐生权、匡毅、 张毅、何郁、许杰、漆家琦、曾庆胜、方临勇、漆德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 中心,史奋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匡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广泛宣传,做好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 发放明白纸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三)明确责任,建立台账。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实填报《金寨县城乡自建房屋调查登记表》实施“一户一表”,建立纸质档案。镇、村两级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户一表”、“一户一方案”由镇分类装订成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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