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单位、各村和各物业公司:
现将《斑竹园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斑竹园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斑竹园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区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火灾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底数,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要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底数,邀请消防部门指导各小区合理规划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区域,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消防车通道乱停乱放电动车,向居民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合理安排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在不影响周边建筑的情况下,满足消防、环保等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牵头,经业主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建设非机动车库(棚)。因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可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
2.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居民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将依法征求业主同意后,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 号)安全条件要求。我镇将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加快协助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村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民用建筑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建筑内的通风采光井、公共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乡镇执法大队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
4.规范充电费用。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降低充电服务价格。监督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严禁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
5.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将与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物业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6.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鼓励小区物业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积极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7.严查非法改装。镇政府将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12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8.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四)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9.推动以旧换新。积极落实全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部署,细化支持政策,协助区商务局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
10.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协助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乡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斑竹园镇派出所、斑竹园镇市场监管所以及各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下发的方案组织集中学习。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将此次方案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整治工作将纳入每月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强化宣传教育。乡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及时予以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社区要积极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自 2024年 11月起,每月 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
附件:斑竹园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斑竹园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海涛
副组长:史奋奇
成 员:喻磊、石鹏飞、朱道超、冯虎、李生军、郭雯莉、杨竣杰、程义君、宣自梅、陈龙、余维丽、黄勇、汪文臣、洪文、 王绍政、方临畏、陈华波、王玲、 刘长军、郭煜、漆仲武、占世花、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