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704955948H/202503-001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7 14:55: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生成日期: 2025-03-17 14:55:3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分配标准】金寨县斑竹园镇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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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标准】金寨县斑竹园镇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标准

2025-03-17 14:55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一)急难型困难家庭:户均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

(二)支出型困难家庭: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鼓励各地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视子女就读中小学、中高职、高等教育情况,结合教育费用按类别给予比例或定额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三)个人对象: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各地可视情发放救助金。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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