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5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收养、入籍 等登记 发文日期: 2026-03-05 16:30: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生成日期: 2026-03-05 16:30: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斑竹园镇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斑竹园镇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办事指南

2026-03-05 16:30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该机构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向该机构集体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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