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5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迁移登记 发文日期: 2026-03-05 16:35:0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斑竹园镇 生成日期: 2026-03-05 16:35:0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斑竹园镇迁移登记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斑竹园镇迁移登记办事指南

2026-03-05 16:35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公民因购(租)房、直系亲属投靠、调动、入学、毕业等原因符合迁移条件的,可凭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办理迁移。

三、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以下部分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调令;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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