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政〔2021〕8 号
各村(居):
《麻埠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麻埠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缴费人数为6839人,参续保率100%,五档(500元)以上缴费人数100%,微信渠道缴费率80%以上;符合条件到龄人员养老金应发尽发,发放率100%;已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率100%(各村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伦海
副组长:汪 浩
成 员:陈勇军、戴立刚、程 剑、施家海、舒先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余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社所成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镇人社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鼓励提高缴费标准。各村要通过广播、微信、宣传单、明白纸、入户宣讲等方式宣传引导群众应保尽保,并鼓励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同时加强微信缴费的宣传指导,确保微信缴费人数达总缴费人数的80%以上。
(二)抢抓时间,快速推进征缴工作。各村要紧紧抓住春节前后养老保险征缴黄金期,全面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对3月15日前完成缴费任务的村,进行通报表彰,未完成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三)规范管理,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各村要严把业务申报审核关,保证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结合60周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集中开展一次已领取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对异地人员要采取各种灵活方式进行认证,镇人社所要积极与派出所、镇计生办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每月准确核实死亡人员信息,杜绝冒领、重领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发放率和生存认证率均达100%,
(四)加强激励,持续深化奖惩机制。镇政府继续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村级考评,对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干部个人交通及通讯补助。补助标准按征缴工作完成时间和缴费人数计算:对2月28日前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微信缴费率达到80%)的村按实际缴费人数每缴费一人补助3元;对3月1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微信缴费率达到80%)的村按实际缴费人数每缴费一人补助2元;对3月15日未完成缴费任务的村按未完成人数每差一人扣罚6元。
四、工作要求
(一)征缴工作。各村要根据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做好政策宣传,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跟群众讲清,把收益跟群众讲明,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提高缴费档次主动缴费。各村驻村干部要亲自指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督促所驻村按时完成征缴任务。
(二)发放工作。镇人社所要按月导出到龄人员信息下发至各村,各村要及时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确保到龄人员在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资金发放率达100%。
(三)稽核工作。各村要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名单和相关注销材料,不瞒报、不迟报、不错报,无人员死亡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及时配合镇人社所开展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冒领、重领、确保基金安全。镇纪委对稽核工作全程监督,出现冒领、重领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业务报表。各村每月3号前(节假日顺延),须将各类业务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44751091@qq.com。纸质版经办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人社所。
附件:2021年麻埠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麻埠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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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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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
应缴费人数 |
微信缴费人数占应缴费人数比率 |
养老金发放率 |
资格认证率 |
桂花村 |
1203 |
80% |
100% |
100% |
鲜花岭街道 |
884 |
80% |
100% |
100% |
全山村 |
993 |
80% |
100% |
100% |
响洪甸村 |
2004 |
80% |
100% |
100% |
齐山村 |
710 |
80% |
100% |
100% |
金庄村 |
1045 |
80% |
100% |
100% |
合计 |
6839 |
8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