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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915H/202305-0002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权力清单 发文日期: 2023-05-24 16:05:32
发布机构: 金寨县麻埠镇 生成日期: 2023-05-24 16:05:32
来源单位: 金寨县麻埠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  号: 金政办秘〔2023〕32号 词: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3-05-24 16:05 来源:金寨县麻埠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秘〔202332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审批

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

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文件精神,扎实落实乡镇赋权工作,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及工作流程图的通知》(金政〔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特制定金寨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乡镇“三清单”),现予以公布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公布清单。乡镇“三清单”(2023年版)事项共448项,其中审批事项清单46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36项,配合事项清单66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完善事项要素和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或其它官方宣传媒介,公布本辖区“三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提高清单知晓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职能部门承担配合责任;配合事项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县级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在实践中总结执法经验,提升执法效能;县直相关部门要抓好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防止放管脱节;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县数管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评估,推动清单落地生效。

三、严格执行机制。严格落实《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实施办法(试行)><金寨县乡镇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办〔202221)《关于印发<金寨县“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哨件”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金督〔202128号)等文件明确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等运行保障机制,推动赋权与减负有效衔接。

四、坚持动态调整。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六编办〔202086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三清单”的管理。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或上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权力等,赋权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清单公布后,《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及工作流程图的通知》(金政〔202214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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