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金寨县鲜花岭趸船超市 | 金麻(应急)罚决〔2024〕001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 金寨县鲜花岭趸船超市经营场所储存烟花爆110箱,其中烟花75箱,鞭炮35箱。但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定储量为100箱。该专卖店经营场所储存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载明限量。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1000元 | 2024/9/5 |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