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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915H/202408-00029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意见征集 发文日期: 2024-08-01 10:43:40
发布机构: 金寨县麻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8-01 10:43:40
来源单位: 金寨县麻埠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网上意见征集】《麻埠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  号: 词:

【网上意见征集】《麻埠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8-01 10:43 来源:金寨县麻埠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麻埠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麻埠镇人民政府,邮编:237334。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2701876。联系电话:0564-7305001
3.意见反馈邮箱:963420434@qq.com,联系人:李静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92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期外市发生的楼房坍塌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为认真汲取此类事件的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麻埠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全镇的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起草依据

     本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安〔202210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标函〔2022406号)

三、起草过程

2024年7月下旬,结合本镇实际,参考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工作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麻埠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初稿, 经镇党政办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明确排查的职责。根据工作原则,由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隐患排查整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业务工作指导;麻埠实验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排查和整治;镇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用房(含小诊所)等房屋的排查和整治;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庄整治,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严禁建新不拆旧等有关工作;市场监管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司法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完善排查方式。一是成立组织领导。镇成立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对接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检测、鉴定和隐患房屋整治“一户一方案”的制定工作。四是全面排查。在全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集中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有序、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六是加强督查调度。按时上报排查情况, 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麻埠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楼房坍塌事件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此类风险隐患,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对全所有城乡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城镇老旧房屋和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切坡建房、临水建房要实地察看房屋墙体有无裂缝、地基是否下陷、清沟排水是否通畅等情况,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应立即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般性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治,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明确职责

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隐患排查整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业务工作指导麻埠实验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排查和整治;镇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用房(含小诊所)等房屋的排查和整治;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庄整治,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严禁建新不拆旧等有关工作;市场监管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司法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负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查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面积、层数的行为查处和整改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领导。镇成立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高效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对接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检测、鉴定和隐患房屋整治“一户一方案”的制定工作。

)全面排查。在全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

)集中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有序、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法界定危险程度或结构复杂的房屋,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或鉴定结果分户制定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限时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督查调度。各村、镇直各单位15日将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和《金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度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胡久坤,联系电话:0564-2701871督查办、应急要加强对各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调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金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度表

 

 

 

 

附件

金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度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

计划摸排户数

已摸排户数

初步判定有安全隐患的户数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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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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