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麻埠镇位于金寨县东部,东北边与裕安区相连,东南部与霍山县相邻,处于三县交界处。县内与梅山镇、油坊店乡、张冲乡交界。镇总面积133.8平方公里,辖6个村126个村民组,总人口15639人。2022年我镇年产5.4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700万元。
2、我镇地处响洪甸水库周边,境内沟壑纵横、溪河多,山洪灾害易发。我镇鲜花岭街道人口集中,商住用房大多在低洼区,容易遭受淹没。1991年以来,我镇发生3次大洪水,分别为1991年7月、2016年7月、2020年7月。其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为2020年7月19日洪水,响洪甸水库水位线达到了129.83米,共有339户房屋进水,受灾人口1187人。历史最高水位是1991年的134.1米。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长为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有: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麻埠镇派出所、麻埠镇实验学校、镇项目办、麻埠镇供电所、镇电信公司、镇移动公司、镇联通公司。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党政办舒先康(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防办地址为:金寨县麻埠镇鲜花岭街道镇政府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564-7305001
(二)职责和分工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镇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镇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2.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本镇暴雨强度、洪水发生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制定和组织实施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指导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修订、实施工作。
4.负责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镇纪委:负责检查监督镇、村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遵守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并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防洪抢险期间广播电视线路通畅、信号正常,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适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镇党政办:协调全镇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中的相关事宜。
镇防办: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制定年度防汛工作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汛情、旱情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为镇政府、镇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当好参谋;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麻埠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破坏水利设施和供水水源的犯罪分子,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水毁修复有关专项经费,督查乡镇财政对防汛抗旱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洪需用毛竹、木材的调拨和供应,做好林业系统的防汛救灾工作。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麻埠实验学校:负责全镇学校校舍、师生的防洪安全。积极开展防洪安全教育,随时掌握有关汛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卫生系统的防汛救灾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矿山、尾矿坝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
镇项目办:负责指导全县城镇排涝系统清淤清障工作;负责所管理的工程建设安全度汛工作。
麻埠供电所:负责防汛抗旱、抗洪抢险、除涝和灾民生产生活的电力供应及水毁电力线路修复,确保输变电线路、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供电正常。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及时传递防汛抗旱信息,迅速修复水毁通信线路、基站,保证通信畅通。
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通报组:负责及时收集、报送、传达辖区雨量、水位相关信息,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由防汛办负责,镇党政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防汛办主任。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派出所、海事所、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镇防办负责,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参加。负责人:镇分管农业副书记、镇防办主任。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包村的班子成员、包村镇干和各村负责,镇武装部、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加。负责人:包村班子成员、各村书记、和点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组织人员进驻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抢修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供电所、镇联通公司、镇移动公司、镇电信公司。负责人:分管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及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镇长、。
三 监测预警
(一)临界雨量的确定
考虑到金寨县即将建设山洪监测预警系统,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初步设计规划,参照麻埠镇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降雨情况,根据当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麻埠镇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不同预警级别标准下的各时段的临界雨量值见下表。
表3-1 预警标准及降雨量划分表
警报等级 |
1小时以内 |
3小时以内 |
24小时以内 |
警报标志 |
三级警报 |
≥30mm |
≥50mm |
≥150mm |
黄色 |
二级警报 |
≥50mm |
≥90mm |
≥180mm |
橙色 |
一级警报 |
≥80mm |
≥120mm |
200mm |
红色 |
(二)实时监测
根据《金寨县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设计报告》布设相关测报设施并配合做好监测工作。
(三)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2.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预警启用时机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①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②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③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④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预警方式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高音喇叭、报警器、铜锣、口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6.预警信息处理办法
镇防汛指挥部:①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报预警信息后,处理办法:三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镇防指信息监测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二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党委书记、镇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镇防指加强值班,信息监测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一级预警: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②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镇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自行启动预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设法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③与村组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救灾。
村防御指挥所:①在收到县、镇防汛办信息后,处理办法: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抢险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巡查信息员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抢险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②与县、镇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预警程序示意图
四、人员转移
(一)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二)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村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泥石流等地段。
(三)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包保责任人,逐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四)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镇、村、组干部、应急队员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借助无线预警广播、村村响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五)安置人员返还
山洪灾害结束,经镇防汛办和县防指、气象部门确认,不会再发生反复灾情,雨量也不会再造成灾害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点安置人员和物资,并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还。
五、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见后附防汛队伍名单和防汛物资清单。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六 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镇防汛抗旱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镇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各村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尾矿库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印发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光盘、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
镇、村要对有关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镇村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三)物资储备
镇、村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四)纪律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镇、村要认真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指挥要果断。
暴雨天气,镇村防汛办和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镇防办、各村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防汛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