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自用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麻埠镇通过协会、属地、群众、行业四方共管,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织密水域“安全网”。
提升“协会代管”效力。通过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吸收40名自用船主,成立麻埠镇商会自用船管理部,负责自用船代管工作。聘任40名水上安全劝导员,明确水上安全劝导员职责,将全镇442艘自用船进行包片联系,每月对包联自用船主通过电话、微信、见面等形式进行一次安全提醒,不断增强自用船主安全意识。
强化“乡镇主管”能力。按规定登记在本辖区水域内使用的自用船舶,完成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船舶明显位置喷涂船舶编号和安装船舶号牌。定期对船舶的适航状况、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签订《乡镇自用船安全承诺书》442份,发放《麻埠镇自用船安全应知应会》500余份。
激发“群众自管”活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用船管理的通知》,制定麻埠镇自用船积分制清单,明确未穿救生衣等13项违规项目。基础积分设定为20分,管理周期为一年,实时公示积分明细,引导船主主动接受乡镇自用船舶管理,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日常管理对部分优秀自用船主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资奖励。
凝聚“行业监管”合力。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水库航道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巡查检查、乡镇自用船舶操作人员水上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依法维护船舶整治管理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违规驾驶机动船舶、船舶非法营运、违法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及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共同守护水上“安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