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麻埠镇辖区内自用船数量多、分布广、管理难度大,为切实筑牢乡镇水上安全防线,规范自用船使用秩序,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制定本通知,进一步细化、压实自用船全流程管理责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效解决我镇自用船底数不清、标识不明、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航行等突出问题,杜绝水上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水域安全稳定。
坚持“协会代管、乡镇主管、群防群治、从严管控”原则,构建村、镇、协会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实现自用船“登记全覆盖、监管全周期、安全全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月5日镇政府结合辖区442艘自用船管理现状,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对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明确《通知》的管理方向与核心任务;2月12日多方征求村级组织、自用船主、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细化代管机制、登记流程、奖惩措施等内容;2月26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正式印发本通知。
四、工作目标
实现辖区自用船登记、编号、标识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建立常态化安全劝导、巡查、执法机制,大幅提升船主安全意识;
有效遏制超载超员、酒后驾船、跨水域航行等违规行为;
构建长效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自用船水上安全责任事故。
五、主要内容
(一)协会代管:压实劝导责任
由麻埠镇商会成立自用船管理部,聘任40名船主为水上安全劝导员;
劝导员包片联系全镇442艘自用船,每月开展安全提醒;
建立季度评优、年度表彰与不称职劝退的奖惩机制。
(二)乡镇主管:规范全流程管理
登记管理:明确农副业、生活类非经营自用船登记范围,规范申请材料与流程,统一喷涂编号与号牌;
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强制配备救生、消防等设备,实施岸上+水上日常巡查,推行12分积分制管理;
行为规范:限定航行水域,严禁超载、载客、酒后驾船、恶劣天气航行,要求船主签订安全承诺书;
执法巡查:每周常态化巡查、每月联合执法,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
六、创新举措
协会代管新模式:依托镇商会成立专用管理部,由船主担任安全劝导员,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积分制闭环管理:以12分为基础分,扣分达标者暂扣船舶、培训补考,奖惩分明、刚性约束;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明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村委会、商会管理部分工,压实各方责任;
执法保障:强化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监督保障:公开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激励保障:完善优秀劝导员、优秀船主评选与奖励机制,激发自主合规动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推进自用船登记、编号、标识喷涂工作,完成底数摸排与信息建档;
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劝导提醒与巡查执法,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积分制、红黑榜管理,定期开展评优与通报;
持续优化协会代管与乡镇主管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自用船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解读机关:麻埠镇人民政府执法大队;
解读人:傅贤悦
联系电话:0564-2701876
详细地址: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