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309/201809-00032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8-04-17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桃岭乡 生成日期: 2018-04-17 00:00:00
来源单位: 桃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标准及经费来源
文  号: 词:

金寨县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标准及经费来源

2018-04-17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桃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每名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1套,提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12000元,术后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4000元;为每名聋儿配发助听器2台,提供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费用6000元,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2、脑瘫儿童: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3、孤独症儿童: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4、智力残疾儿童:为每名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5、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每人12000元标准,为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6、辅助器具: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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