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脑瘫儿童: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3、孤独症儿童: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4、智力残疾儿童:为每名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5、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每人12000元标准,为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6、辅助器具: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