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报县残联。
二、审核:县残疾康复中心与残疾儿童家长联系,根据情况进行残疾康复情况评定,确定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三、审批:县残疾组织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筛查,根据筛查情况研究享受康复救助人员名单。
四、资金管理:残疾人童在完成康复项目并验收合格后,由省市县残联将资金打入康复机构或手术单位。
牵头单位:金寨县残联
责任人:石光明
监督举报电话:706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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