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街)、乡直各单位、全乡广大群众:
为促进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桃岭乡全面建立网格化“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8日
意见反馈邮箱:tldzb7766001@126.com
联系电话:0564-7766001
附:《桃岭乡全面建立网格化“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过程
2021年8月,我乡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乡2015年以来工作经验,起草了《方案》(讨论稿)。9月,将《方案》(讨论稿)发至各部门,组织召开《方案》研讨会,结合征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完善修改,形成现文稿。
二、政策依据
1. 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全面建立网格化“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2021〕90号)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
三、主要意义
一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加强补充耕地实施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
二是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原则,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桃岭乡全面建立网格化“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全面建立网格化“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2021〕9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促进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田长制”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和考核体系,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三、具体措施
全面推行“田长制”,实现监管网格化,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二级网格”,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接,构建全乡耕地保护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模式。
(一)“乡包村”,组成“田长制”一级网络。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全乡田长制工作,为乡级田长。一级网络由乡联系村班子成员包保到村,为乡级副田长,与所属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均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全乡以行政村为单位共划定8个村级网格,关口前移、责任下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管护队伍,负责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和报告,组织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整改和拆除工作。
(二)“村包组”,组成“田长制”二级网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具体负责,为村级田长。二级网络由村两委干部包保到村民组、到田块,为村级副田长,是区域内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负责区域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每周至少要开展一次以上的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和报告至乡;协助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查处、整改和拆除工作。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使动态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村级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依法查处、整改和拆除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划管控。要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做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以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为抓手,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坚持底线思维,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实现农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鱼,加强耕地撂荒监测管控,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和用途。
(四)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发生。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建房“四到场”程序,强化源头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实行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零容忍。
(五)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优先安排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六)严格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前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对接,加强对土地类型、用途和报批等情况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要进行实地竣工验收,对于不符合规划设计,不按照批准用途、位置建设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竣工验收,限期整改、依法查处。
(七)加强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确范围,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八)严格耕地保护监管。乡田长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巡查,抽调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的巡查队伍,分片包干、开展日常不定期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结合村级周巡查情况建立完备的月巡查台账。每月底前将《金寨县“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月巡查记录表》(附件4)上报乡田长制办公室,做到不隐瞒、不漏报,没有问题实行零报告,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田长制”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局和规划中心,负责全乡“田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度、总体推进全乡耕地保护工作。“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严格考评监督。将田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及乡直成员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月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成绩突出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
(三)压实监管责任。实行乡、村二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向社会公布各级田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附件:1、桃岭乡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2、桃岭乡乡级“田长制”工作包保一览表(一)
3、桃岭乡乡级“田长制”工作包保一览表(二)
4、金寨县“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月巡查记录表
附件1
桃岭乡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乡党建办:负责将考评结果作为乡村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乡宣传办: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乡综治办:负责依法调查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刑事案件,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乡司法所:负责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乡财政所:负责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负责承担乡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协调。配合制定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等。
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件,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以及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同做好乡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乡镇田长制办公室联系。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乡水利站:负责组织开展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水利支撑,指导水利工程项目集约节约用地。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参与督查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相关工作。
附件2
桃岭乡乡级“田长制”工作包保一览表(一)
田长:徐超、陈茂娟
序号 |
副田长 |
包村干部 |
包保村 |
主要任务 |
1 |
舒贻双 |
张烽 |
桃岭村 |
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管护队伍,负责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和报告,组织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整改和拆除工作。 |
2 |
刘涛、邓敏 |
陈方 |
牌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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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峰 |
叶金鑫 |
金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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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家枝 |
汪文涛 |
桐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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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良武 |
张贤 |
赵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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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傅贤悦 |
孙正中 |
东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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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卢兴盟 |
吴目忠 |
高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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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刘当根 |
陈旭 |
龙潭村 |
附件3
桃岭乡乡级“田长制”工作包保一览表(二)
乡镇(单位):桃岭乡 田 长:徐超、陈茂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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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责任人 |
包保责任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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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田长(班子成员及包村干部) |
村干部 |
村别 |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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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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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月巡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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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岭乡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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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 时间 |
占地单位(或个人) |
项目 名称 |
用途 |
用地 位置 |
违法用地面积(平方米) |
违法类型 |
是否及时制止或下达整改通知 |
整改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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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
耕地面积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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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违法类型为:1.违法建厂房;2.违法建住宅;3.非法建设项目;4.耕地非农化、5、耕地非粮化,5.非法建设施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