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桃岭乡 > 政策文件
号: /202203-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3-02 10:53: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桃岭乡 成文日期: 2022-03-02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桃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年3月2日 废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桃岭乡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66001
名  称: 【其他文件】桃岭乡创建安徽省“森林城镇”实施方案
文  号: 桃政〔2022〕32号 词: 森林城镇、绿化、创建、方案

【其他文件】桃岭乡创建安徽省“森林城镇”实施方案

2022-03-02 10:53 作者: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桃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桃政〔202232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镇人居品位,促进乡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办法》(试行)和《安徽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森林城镇创建为目标,以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为主题,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出发点,按照我乡森林城镇建设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实施绿化造林工程,以城镇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为重点,建设林水相依,生态廊道相连,镇村绿化镶嵌的森林生态体系,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乡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并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民参与原则。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及网站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森林城镇创建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民创建热情,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3.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桃岭乡森林城镇创建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镇景观绿化

重点做好乡级主要骨干路段、河道的绿化和美化,努力形成路成荫、河成景的绿化景观。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片林建设,形成居民能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舒适环境,提高城镇景观绿化水平,营造宜居生态休闲的优美条件。

(二)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地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针对性地开展植树增绿,并组织实施植树日专项活动。实施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植树增绿,促进我乡的林木面积有明显增加。加强林木培育管理,全面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完善绿化养护机制,建立村级绿化管护队伍,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使我乡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

  1.河道林网。全面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建设,对河道两岸进行绿化补植,使之形成良好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生态林带。

  2.道路林网。有重点地推进金桃大桥头至桐岗小街、桃岭集镇道路的绿化工程,提升村级主要道路的绿化档次,使乡村骨干道路绿化率达到95%,形成贯通全乡的绿色通道网络。

  3.农田林网。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水平。

(四)提升生态休闲功能

结合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建设、卫生文明城镇创建、宅基地改革等项目,不断增加绿化面积和绿化树木品种、类别,让全乡的生态休闲功能随着森林城镇的推进更为相得益彰。

(五)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建立森林生态科普基地,开展生态绿化科普活动,促进生态绿化知识普及。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公共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使全民义务尽责率达90%以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镇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居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三、职责分工

(一)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森林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农田林网、河道造林、村庄绿化、道路绿化等工程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并指导全乡森林城镇建设工作。同时负责义务植树基地、油茶基地、油桐基地及其它片林绿化与监管。

(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集镇建成区主要道路、河道两岸、休闲公园及单位、学校的绿化与监管。

(三)乡社会事务办负责科普教育基地的绿化及监管。

(四)乡美好办负责美好镇村示范点的绿化及监管。

(五)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工矿企业的绿化及监管。

(六)乡文广站负责做好对森林城镇建设的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对森林城镇创建的知晓率。

(七)乡财政所负责森林城镇创建资金安排及监管。

  (八)行政村以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为重点,开展村内主要道路、河道的绿化,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211日—2022331日)

  收集资料。完成森林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成立组织。成立桃岭乡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规划编制。完成桃岭乡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森林城镇建设实施意见制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41日—2022831日)

  宣传发动。召开全乡森林城镇建设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森林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设实施。分期分批启动绿化工程建设,各村和有关单位根据森林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完成森林城镇建设的各项建设任务。

  (三)创评验收阶段(202291日—20221230日)

考核验收。20229月底前,根据桃岭乡森林城镇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分别对相关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创建申报对照安徽级省级森林城镇申报办法和主要评价标准,整理资料,上报验收材料,迎接省市级森林城镇创建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长陈茂娟同志任组长,杜方旭、刘玉、付贤悦、刘当根、张烽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和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牵头协调森林城镇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城镇建设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时序安排及面上工作指导、工作开展的督查等具体事务,确保森林城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

乡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森林城镇建设的投入和补助,对村级造林工程、森林村庄的创建实施进行补助和奖励。各村、各单位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绿化工程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森林城镇建设,努力构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多赢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健全监督管理

依据总体规划要求,加强绿化项目建设的审核审批,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招标投标、质量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责任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种植和管养护长效机制,确保包种包活,成片成林。

(四)落实考核机制

将森林城镇建设工作列入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    

202232      

 

 桃岭乡创建安徽省“森林城镇”实施方案.pdf
桃岭乡创建安徽省“森林城镇”实施方案.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