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维护全镇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加油;召开各类会议,传递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上级或同级单位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参观学习等安保、会议、食宿、车辆、差旅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2)立项依据: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桃岭乡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保障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保障单位公务用车费经费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车保险费、公车燃油费);保障单位各类会议顺利召开,做好后勤安排。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内安排预算资金45.6万元,用于全镇三公经费项目支出。
(7)绩效目标:完成好单位职能任务,提高单位公共服务水平,协调公务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快落实党委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保障会议按时召开,公车及时维护,持续协调好公务关系。
2.“防汛抗旱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开展, 完成河长制、水利兴修处理、水利工程维修等工作。
(2)立项依据: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桃岭乡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开展防汛防火抗旱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内安排预算资金10万元,用于抗旱水利项目支出。
(7)绩效目标:全年防汛抗旱,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保护山水林田率;持续保障辖区自然生态和水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3.“项目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政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项目设计审计监理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有效的公共政务服务。
(2)立项依据: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桃岭乡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进行项目日常管理,用于项目设计、监理审计、日常项目安全宣传等经费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内安排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7)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保障项目时间进度进行施工,按要求按质量完成项目工程量。
4.“综治维稳及信访”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辖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保证村级综治协管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好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各村综治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指导村级综治业务全面平衡推进;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2)立项依据: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桃岭乡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调解乡镇群众各类纠纷,开展各项治安维稳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及信访解读活动,提高群众普法意识,努力打造平安小镇。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内安排预算资金30万元,用于综治维稳及信访项目支出。
(7)绩效目标: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业务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法制化建设持续向好,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
5.“村组干部、监委会成员报酬及办公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村委干部、村民组长工资正常发放,村级工作正常运转。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为村民和群众服务,带动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
(2)立项依据: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桃岭乡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项目内容:保障全年村干部、村民组长、村两委人员工资及补贴的正常发放,保障全镇8个村运转经费拨付及时能够正常运转,从而为村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内安排预算资金285万元,用于村组干部、监委会成员报酬及办公费支出。
(7)绩效目标: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更好地为村民和群众服务;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对发展乡镇公共服务事业的产生持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