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2024〕5号
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维护林区秩序,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桃岭乡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桃岭乡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抓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全面排查全乡森林资源存在问题情况,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厉打击破坏严重、涉案数量大、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
二、工作任务
1.打击非法猎捕、毒杀、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制止乱采、滥挖、贩卖、运输映山红、兰花等野生植物的行为;
2.打击人为破坏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
3.打击、制止违法使用、破坏林地和湿地的行为;
4.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
5.打击、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6.打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为;
7.打击、制止违反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4年2月26日开始,至2024年5月15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4年2月26日—3月1日)
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落实相关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巡查组,负责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把此次专项行动抓实做细。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4年3月2日—4月30日)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标语、会议、一封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类政策法规;在重点林区等重要部位设立宣传警示牌,营造浓厚氛围;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专项行动;通报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用林护林意识。
2.加强监管,深入排查。各村各单位要狠抓案件线索摸排,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鼓励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涉林违法线索及时排查反馈;充分发挥乡村林长和护林员的作用,以乡村两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为依托,对辖区内涉林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落实重点区域、路段定期巡查,发现林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3.保持高压,持续打击。各村各单位对接到的报案、举报、检举,以及排查到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根据职能和权限,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单位查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发现案件线索要追根溯源,做到应立尽立、应处尽处、应移尽移,建立专项行动案件台账,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案件查处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4年5月1日—5月15日)
总结上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护林员责任,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制止和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协同推进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乡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整合力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同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要同步进行,做到边宣传、边排查、边巡查、边打击处理。
(三)着力强化督查指导。要落实日常执法巡查和随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乡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村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纳入2024年林业暨林长制年度考评。
附件
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领导组
人员名单
组 长:陈茂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杜方旭 乡人大主席
邓 敏 副乡长
成 员:傅贤悦、刘玉璟、舒贻双、李 峰、王良武、
刘 涛、孙明义、张家枝、刘当根、段昌塬、
刘天灵、桂良宇、杨荣奎、郑学国、郭 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大队,杨荣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