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桃岭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皖府法领办〔202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乡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乡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完善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日常例会议程,不断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为提高桃岭乡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等形式全面浓厚桃岭乡学法氛围,并通过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完成法治知识考试等方式提升公职人员自我法治素养。五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于新进班子成员,桃岭乡主要党政负责人带头带领新进班子成员进行宪法宣誓,在班子成员内形成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一是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多项业务的集中办理,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缩短办事时限,降低办事成本。二是将原先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形成统一高效的执法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监管,保障法律法规在基层的有效实施。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领导干部职数配备,减少机构数量,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在此基础上,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2.推进“放管服”改革。我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简政放权,我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乡村创业创新活力,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使政策更好地惠及民生。二是放管结合,我乡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我乡与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是优化服务,我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持续开展十项暖民心行动,多渠道解决年轻人就业难、老年人用餐难、群众健身难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共政策落地实施及政府诚信履约,竭力打造卓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涉企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合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乡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产业,初步构建了以茯苓、油茶、蚕桑、蔬菜为代表的农业和以悬剑山风景区、关山半岛风景区为主的文旅产业。乡党政班子紧密联系餐饮住宿、农业养殖等企业,坚持每月一走访,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相关需求,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未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托乡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着重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核。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桃岭乡积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针对实效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组织架构。明确邓敏副乡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9名成员(有编制8人,辅助人员1人)具体经办业务,专抓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案件办理、“三线三边”及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乡执法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23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起,在执法过程中,我乡严格依法依规行事,未发生案件未立、压案不查、越权执法等现象。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普法责任,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向违法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同时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执法人员全年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加强乡村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桃岭乡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通过畅通信访信息、突出问题解决、落实信访责任等措施,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矛盾调解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桃岭乡共建成乡级矛盾调解中心1个,村级矛盾调解中心8个。矛盾调解中心效能发挥显著。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初显成效。桃岭乡已完成各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有场地、有标识、有台账已全面落实。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发挥乡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强外部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网络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优化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决策失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落实问责机制,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肃问责,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我乡多举措保障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持续健全述法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倒逼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有效推动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资金保障,强化法治建设资金管理,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提高。在落实合法性审查过程中,由于专业型人才和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等原因,仍存在流程不合理、材料不规范、效率较低等问题。
(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对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目前部分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有限,工作人员在面对如拆除违法建筑、工伤处置、劳动纠纷等工作时,存在处理过程不够科学的情况。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跟踪督导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进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参考其他优秀乡镇、单位做法,结合桃岭乡实际情况,完善桃岭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
(五)增强法治工作保障。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干部自觉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带头模范守法,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六)筑牢社会治理根基。借鉴“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攻坚信访纠纷问题案件和其他历史积案,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以社会民生和谐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