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乡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提升广大青少年民事法律能力,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青少年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暨法治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学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对象
全乡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全乡青年教师,各村、乡直各单位青年干部职工。
三、时间安排
10月15日—10月22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0月23日—10月30日。各单位组织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干部职工撰写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叶主任,联系电话0564-7766001。
四、评选办法
1.学生组。评选出获奖作品10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青年组。评选出获奖作品10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成立法治征文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杜方旭
副主任:黄朝晖 叶 茂
成 员:郭 亮 汪文涛 田冰冰
下设征文活动办公室,叶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主任负责总体指挥和协调,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征文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活动。各单位要创新学习形式,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激发参与者的学习兴趣,提高民法典学习的实效性。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鼓励学生、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加强作品评审。参赛作品评审过程要严谨,采取匿名评审、多轮筛选的方式,确保获奖作品的质量,充分发挥法治征文活动的教育引导作用。同时,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