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金寨县冯敏百货经营部 | 92341524MA2QH4Y98E | 洪彬 | 金桃(应急)罚决〔2024〕02号 | 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场所 | 2024年12月5日上午,桃岭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烟花爆竹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金寨县冯敏百货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场所,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 罚款;其他-整改 | 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 | 0.100000 | 2024-12-16 | 2027-12-16 |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