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桃岭乡 > 行政权力 > 权力运行结果
号: 11341426003240309T/202412-00043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2-18 16:27: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桃岭乡 生成日期: 2024-12-18 16:27:1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桃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桃岭乡2024年12月16日行政处罚事项
文  号: 词:

金寨县桃岭乡2024年12月16日行政处罚事项

2024-12-18 16:27 来源:金寨县桃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金寨县冯敏百货经营部 92341524MA2QH4Y98E 洪彬 金桃(应急)罚决〔2024〕02号 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场所 2024年12月5日上午,桃岭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烟花爆竹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金寨县冯敏百货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场所,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罚款;其他-整改 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 0.100000 2024-12-16 2027-12-16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