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桃岭乡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号: 11341426003240309T/202502-00009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内设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2-06 14:44: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桃岭乡 生成日期: 2025-02-06 14:44: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桃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桃岭乡人大办公室
文  号: 词:

金寨县桃岭乡人大办公室

2025-02-06 14:44 来源:金寨县桃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机构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办公地址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一楼101室(党政办公室)
(未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在党政办公室办公)
负责人 杜方旭 桃岭乡人大主席
在岗人员 杜方旭 桃岭乡人大主席
张家枝 桃岭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真 乡人大秘书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 0564-7766001(未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同党政办固话同号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