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我乡防雪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民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工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減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危害和伤亡。
(二)统一指挥、分工协作。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三)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排查与应急救援相结合,提高干部、群众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乡抗雪防冻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政 委:陈茂娟
组 长:吴 迪
常务副组长:杜方旭
副 组 长:刘玉璟、舒贻双、李 峰、刘 涛、张家枝、邓 敏、刘当根、段昌塬
成 员:党政办、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河派出所、应急所、交通办、民政办、国土所、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武部、敬老院、双河供电所、各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邓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桃岭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研究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研究,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指导全乡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抗雪防冻工作,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传达上级有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决定、指示,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双河派出所: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以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应急所: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和个体户用电用气安全,并做好搞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储备救灾物资,提前购置救灾必需的麻袋、铁锹、工业用盐等常规救灾工具和救灾物资,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抢险设备等物资储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负责协助各村在危险、事故多发路段安装雨雪天气警示牌。
交通办:负责联系气象部门关注天气预报,联系环卫部门加强道路清理,做好乡级相关道路的除雪除冰清障等相关协调与指挥。
双河供电所: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农户或企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
国土所:负责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工作。
人武部:负责民兵应急队伍的召集、调配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桃岭乡卫生院:负责加强与低温暴雪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敬老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老人取暖安全。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空间密闭、出口不畅等事故隐患,严禁使用白炭、明火等取暖,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强化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危房检查,清查本辖区整治范围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及时上报;做好村级道路除雪保畅通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防雪抗冻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灾害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预防行动
我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可能发生灾害的村通报;对可能达到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及时报告我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我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我乡应急所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及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支持系统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上级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我乡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我乡应急所和值班室报告。
2.建立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应对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3.在防御警戒期,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业等影响的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单位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4.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5.各村、各平台公司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我乡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单位互联共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四)预警级别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强度标准和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
1.一般(Ⅳ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乡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乡24小时内降雪量达5毫米以上。
(3)我乡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
2.较大(Ⅲ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乡连续5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乡24小时内降雪量达8毫米以上。
(3)我乡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
3.重大(Ⅱ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乡连续8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乡24小时内降雪量达12毫米以上。
(3)我乡积雪深度15厘米以上。
4.特别重大(Ⅰ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乡连续10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乡24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
(3)我乡积雪深度20厘米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Ⅳ级响应。一般(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我乡应急所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
2.Ⅲ级响应。较大(Ⅲ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等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疏通道路,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的群众。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区总值班室及应急局。
3.Ⅱ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启动Ⅰ级响应,开展全我乡雨雪冰冻灾害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区应急局报告,请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联系区应急局、气象主管部门及所属气象业务单位、气象台站的应急人员,实行每天24小时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村、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社会稳定。
(三)信息共享与处理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责任单位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初步灾情及应急措施上报我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564-7766001。
1.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
2.雨雪冰冻灾害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影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通报。
(四)指挥协调
1.启动应急响应
我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或根据我乡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主要领导批准发布。
2.应急处置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雨雪冰冻灾害,我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我乡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我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我乡党建办、人武部、各村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民兵、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八)雨雪冰冻灾害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乡政府,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九)信息发布
党政办(应急所)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十)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置
我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区应急局和相关部门。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必要时我乡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垃圾清理等处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一定的补偿。
(二)社会救助
组织指导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
联系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乡值班室、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乡党政办为现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2.信息保障
党政办(应急所)负责本乡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级部门,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我乡党政办(应急所)、各村应当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应急队伍保障
(1)组织成立应急抢险队,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各村应当组织各居村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雨雪冰冻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3)相关平台公司应组织志愿者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办、交警部门及时做好道路的清障工作;各村必要时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
4.医疗卫生保障
(1)计生办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及时送专业医院开展后续专科救治;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7.经费保障
乡财政所应当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纪委办应当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七、监督与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村要利用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应急技能。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我乡纪委、监察办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