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09T/202603-00046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文日期: 2026-03-26 17:05: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桃岭乡 生成日期: 2026-03-26 17:05: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桃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办事指南

2026-03-26 17:05 来源:金寨县桃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承办机构: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县级承办,乡镇无此项职责

、服务对象:各用工单位

、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流程:

1、单位受理;

2、提交招聘备案材料;

3、填写招聘材料,按要求登记注册《安徽公共招聘网》;

4、帮助招聘。

、办理时限: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理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东侧90米,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咨询方式

0564-7061900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4-7766001/7766072(桃岭乡党政办/桃岭乡便民服务中心)

    十二、监督电话

0564-7356158,0564-776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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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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