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概述 | 服务对象 | 办理方式 | 申办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其他 |
1 | 油坊店乡党政办 | 查阅档案资料服务 | 为企业提供档案中与本企业相关的档案查询服务 | 企业法人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或皖事通APP办理或线下办理 | 盖有本企业公章的介绍信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 | 财政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惠企政策资金“免申即享” | 以“皖企通”为链接点,打通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涉企预警比对系统与“皖企通”搭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免申即享”平台,让惠企政策业务和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共享,实现企业申报、部门审核、预警筛查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 | 企业、各级涉企业务相关部门 | 六安市免申即享服务平台 办理网址:http://60.173.176.44:8083/ |
按照各级涉企业务相关部门要求办理 | 按照全乡各部门涉企业务相关部门要求办理。 | 免费 | |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咨询 | 提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方面的咨询。 | 代理机构、供应商 | 电话咨询 电话:0564-7433018 线下办理地点:油坊店乡油店街道财政所 |
具体的咨询相关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3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 |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经济作物技术指导和推广服务 | 负责乡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经济作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 | 负责乡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经济作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和化学农药推荐 | 承担全乡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指导种植业各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 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土壤墒情咨询服务 | 建立墒情定期报告和会商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有针对性提出适时播种、抗旱浇灌、排渍除涝、适期施肥等农业生产措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畜牧技术推广 | 负责乡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畜禽生产经营主体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业植物检疫知识宣传 |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药、施药器械使用技术推广 | 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种子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 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指导 | 负责本乡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油坊店乡人民政府304室,电话:0564-7433001(无固话,可通过乡党政办转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4 | 油坊店派出所 | 电子居住证申领 | 推进居住证办理“电子化”,在“皖事通”上线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住址变更等功能,实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皖事通”APP办理 (登录“皖事通”APP,打开“公安服务”专区,点击“居住证申领”进行办理) |
1.身份证 2.就业证明 3.就学证明 4.居住地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办理车驾管业务免提交营业执照服务 | 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在线核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无需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 企业 | 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营业执照,下载完成出示证照二维码即可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为企服务“绿色通道” | 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为企服务专窗,对企业一次10人以上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需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企业 | 网上预约:六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为企服务一点通”模块——点击“服务定制”进行预约 (http://58.242.66.154:8095/ydtHomes7?source=point)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 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于处罚。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 | 油坊店司法所 | 民营企业法律咨询 | 承办涉企法律事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涉企法律服务救济等事项。 | 民营企业 | 向油坊店司法所涉企法律服务窗口申请 | 无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涉企矛盾纠纷调解 | 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托各类调解组织,集中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突出典型和事关大局的涉企矛盾纠纷,全面防范风险隐患。 | 各类企业 | 向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 | 调解申请书 | 30日 | 免费 | |||
6 | 油坊店乡人社所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 参保用人单位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一次性扩岗 |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公示完成后30日内办结 | 免费 | 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 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 | 免费 | 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医疗保缴费证明 |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吸纳其他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1.各类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身份证明材料 2.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
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工伤认定 | 为企业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服务。 | 企业职工 | 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ah.gov.cn/ggfwwt/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共招聘服务网站、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多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 | 安徽公共招聘网 | 1.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 | ||
7 | 油坊店乡生态环境办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登录“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自行监测信息。 | 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 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https://wryjc.cnemc.cn/ | 自行监测数据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拨打“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服务 | 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采用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做出决定,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 1.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 2.银行账户信息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 | 油坊店乡林业站 |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指南 | 组织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 | 项目申报单位以及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科技示范户等项目承建单位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 全年 | 免费 | |
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指南 | 提供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 | 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法人及社会组织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无 | 全年 | 免费 | |||
林业新品种引进服务指南 | 帮助提供林业新品种引进、培育、推广等服务 | 从事林业新品种挖掘、引进的林业生产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无 | 全年 | 免费 | |||
退耕还林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经批复的造林绿化相关规划、造林年度计划、造林招投标、造林施工合同等可以证明申请人拟开展退耕还林相关活动的资料 | 1-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林木种苗技术服务 | (一)引导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经营;(二)扶持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通过会展等形式营销林木种子;(三)组织开展林木良种良法技术培训;(四)指导林木良种的推广活动;(五)落实有关林木良种选育、生产、推广和使用方面的扶持措施。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无 | 即时 | 免费 | |||
林木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服务 | 及时公告与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信息,公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无 | 即时 | 免费 |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遗失补发服务 | 对于损坏、遗失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补发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地址:油坊店乡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433038 |
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的情况: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和损坏的许可证。 2.《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遗失的情况: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
9 | 油坊店乡医保办 | 单位参保登记 | 为新成立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实现联办建立登记的企业可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为企业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参保企业可查询本单位参保人员及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信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等信息。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推行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 对符合条件的、已在定点医疗机构(本地)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免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企业女职工 | 医保信息平台后台处理 | 无 | 符合条件直接发放生育津贴 | 无 | |||
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 | 组织编发简明易懂的“医保政策问答”、医保政策“明白纸”,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通过现场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提高企业的政策知晓率。 | 所有企业 | 线下、线上宣传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
10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紧扣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进行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 企业 | 线下、线上宣传 | 无 | 以每年6月16日为重要时间点,持续开展。 | 免费 |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企业 | 线下、线上宣传 | 无 | 即办 | 免费 | |||
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 企业 | 线下、线上宣传 | 无 | 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开展。 | 免费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 宣传防灾常识,特别针对在遇到地震、火灾、洪水、台风、泥石流、暴雪等自然灾害时应对和处置的方法措施,提高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 企业 | 线下、线上宣传 | 无 | 以每年5月12日为重要宣传时间点,持续开展。 | 免费 | |||
11 | 油坊店供电所 | 用户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 为用电客户提供新装、增容以及变更用电服务 | 用电客户 | 供电所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 | 用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用电地址物权证明 | 按照《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时限办理。 |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服〔2004〕223号)等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