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乡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特编制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
油坊店乡地质灾害点主要是在油店村古岭滑坡、元冲村沙埂组滑坡、朱堂村查贵成户滑坡、龚冲村大庄组滑坡4个点。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成员
指 挥:邓春晖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简祖明 人大主席
李绍盛 党委副书记
黄烈俊 党委副书记
柴 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江从明 党委政法委员
孙先强 党委组织委员
舒 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郑曼曼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郑学家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 琼 副乡长(挂职)
叶常春 副乡长
林承刚 副乡长
陶 楚 副乡长
成 员:陈圣俊 吴泽峰 孙 军 王 豹 方翠霞
陶 燃 梁发俊 林 甦 储 磊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由吴泽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村社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乡人武部、民兵、公安干警迅速参加抢险救灾。
应急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的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以及日常事务。
(二)应急分队成员及其职责
政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分队,具体成员如下:
队 长:邓春晖
副队长:简祖明
队 员:李绍盛 黄烈俊 孙先强 柴 媛 江从明
郑曼曼 舒 鹏 王 琼 陶 楚 郑学家
林承刚 叶常春 陈圣俊 吴泽峰 王 豹
陈绍军 熊 伟 江 涛 孙 军 周 兵
陈泽顺 罗治军 廖 胜 夏纯学 李成刚
陈 实 黄成昊 朱坤宝 张 伟 童良军
浦锦其 廖开怀 陈 勇(乡级) 皮本俊
刘晨雨 黄先奎 王永升 吴昌龙 汪新昊
王 飞 汪光辉 李茂霖 张本洋 李东唐
刘胜松 杨 勇(元冲) 刘 键 侯义国
杨 勇(石堰) 杨海峰 杨 达 邓启刚
查全海 陈 勇(朱堂) 秦宏旺 陆崇军
田文焘 王德强 齐佳佳 张景春 徐昌军
刘 杰 李元旭 俞立霖
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受指挥部委派,全权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三、地质灾害应急责任落实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
1.油店村古岭滑坡:
村 监 测 员:杨海峰
乡 责 任 人:时 雨
党政班子负责人:舒 鹏
2.元冲村沙埂组滑坡:
村 监 测 员:杨 勇
乡 责 任 人:朱坤宝
党政班子负责人:柴 媛
3.朱堂村查贵成户滑坡:
村 监 测 员:陈 勇
乡 责 任 人:刘庆平
党政班子负责人:江从明
4.龚冲村大庄组滑坡:
村 监 测 员:李东唐
乡 责 任 人:夏纯学
党政班子负责人:陶 楚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职责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对应急处置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灾害点应急工作职责的分解落实、灾情和险情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是否临灾的判断、预警信号的发布、临灾时抢险救援工作的指挥、地质灾害负责滑坡的监测和监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上报等工作。监测过程中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乡指挥部汇报,以便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群众和单位按预定疏散路线躲避到安全地带。同时临灾发生时,负责指挥受灾群众和单位按预定方案及时疏散,协助开展人员和财产转移,对疏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疏散基本完成后应进行危险区内的清场和检查工作,保证临灾条件下危险区内不能留下一人。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
(一)监测方法、内容及周期
4个地质灾害点和1处疑似隐患点的监测,主要用目视巡查和简易裂缝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目视巡查主要对坡体微地貌变形情况,房屋等地物的变形情况、泉点出露或雨天达到2小时一次加密监测,当有暴雨、持续降雨等天气过程时应24小时加密观察。
(二)监测记录
对监测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详细记录。
(三)监测分析
对监测过程中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分析,对裂缝位移量等数据进行及时计算,并按时将监测资料和数据上报自然资源中心。如遇到变形加剧等临灾信号时应及时上报乡指挥部。以便相关领导和单位做出临灾判断,以及启动预案,组织应急疏散撤离和相关抢险救灾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乡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预案要标明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治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防灾明白卡”发放
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要把已摸排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开展相关人群的避险演练,把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村、到组、到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或相关责任单位手中。
六、应急响应
(一)速报制度
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程序,落实不同的速报制度。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应急措施
出现险情后乡人民政府立即开启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定;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1.预警信号:预警信号采用喇叭、敲锣、敲盆、口哨、呼喊。
2.预定撤离线路及安置:沿公路向滑坡区两侧安全地带疏散,从危险区疏散出来的群众采用到附近安全区域的村、单位等分散安置、投亲靠友、发放救灾帐篷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临时避灾的安置。
(三)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程序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七、相关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
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派出所负责组织全体干警,协助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乡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四)治安和交通
乡派出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办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应急物资保障
乡党政办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物资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乡政府职责
乡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救灾和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3.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4.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5.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
6.组织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7.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将所在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同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和干预应急防治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