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油坊店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改善油店河流域及响洪甸水库水环境质量、恢复河湖水系水生态完整性为核心目标,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拟对油店河流域水环境实施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油坊店集镇及朱塘村镇生活污水治理,油店河及西淠河入库河流生态治理,黄良村、朱堂村及陆家岗库湾生态缓冲带修复。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826.26万元。项目代码:2501-341524-04-01-56291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油坊店乡街道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64-743300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办1001
联系人:丁工
电话:0551-62836066
邮箱:101285396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链接下载。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2.14-2025.3.14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