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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054/202501-0008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1-17 10:53:0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油坊店乡 生成日期: 2025-01-17 10:53:0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油坊店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油坊店乡2025年1月15日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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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寨县油坊店乡2025年1月15日行政处罚事项

2025-01-17 10:53 来源:金寨县油坊店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杨*春 身份证 34242619********14 金油(林)罚决〔2025〕001号 滥伐林木 *202512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在位于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刘大会家(小地名:林元学校山岗)山场里的杂树共31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滥伐树木; 1.责令于2026年1月2日前补种滥伐林木棵数31棵1倍的树木,计31棵;                       2.处以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计2113.2元; 0.211320 2025-01-15 2099-12-31 2028-01-15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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