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杨*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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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34242619********14 |
金油(林)罚决〔2025〕001号 |
滥伐林木 |
杨*春2025年1月2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在位于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刘大会家(小地名:林元学校山岗)山场里的杂树共31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滥伐树木; |
1.责令于2026年1月2日前补种滥伐林木棵数31棵1倍的树木,计31棵; 2.处以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计2113.2元; |
0.21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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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
2099-12-31 |
2028-01-15 |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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