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政办[2021]91号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槐树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教育局
槐树湾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培训乱象问题,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从严审批,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逐步压减数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坚持长效监管、严格规范,夯实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净化校外培训市场,全面规范培训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相关规定,规范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通过治理,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中小学生过重课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职责分工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常态化监管,摸清底数,梳理问题,从严整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槐树湾实验学校,协助县教育局加强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日常监管,重点做好安全管理、教师资格、招生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班次及培训行为的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协助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2.乡综治办、应急办,重点做好对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督促检查培训机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督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消防检查验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3.乡党政办、纪委办,对照中办、国办《意见》要求,按照《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审核登记验收表》开展全面排查、重新审核登记和分类治理,对到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活动的在职教师进行监管,对与在职教师开展合作招生、有偿招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4.乡人社所,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5.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负责做好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含新建、改建、扩建)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6.乡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户外招牌广告的监管,督促有关村组加强培训机构(培训班)的日常摸排上报和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7.乡综合文化站,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涉嫌非法教材与教辅资料清理,加强对文化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8.乡市场监管办,协助市场监管所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合同、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依法查处培训机构违法经营行为,检查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在职责范围内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9. 乡中心卫生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防控措施的落实。
10.各村两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村内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登记上报。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8月12日——8月16日)。组织相关单位对乡内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教学内容、师资、收费和招生、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登记造册,形成台账。
(二)分类治理(8月16日——8月31日)。
不再审批(筹设)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将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审批。
对有证有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不符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取缔,注销许可证照。
对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学科类的,一律予以取缔;非学科类的,如符合条件,引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合法规范经营,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对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培训班),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学科类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对在治理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等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处理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长效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对培训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九规范检查表》要求对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防止已取缔的机构死灰复燃和新增非法办学。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成立槐树湾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
(二)制定方案。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部门协作,统筹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门治理。摸清底数,严格规范,立查立改,确保成效。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和信箱,畅通渠道,鼓励监督,认真受理每一条举报线索,做到有核查、有反馈。
槐树湾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高大连(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柏林(乡人大主席)
刘明超(乡党委委员)
傅东来(副乡长)
张润(副乡长)
成 员:胡伟(槐树湾实验学校校长)
吴晓东(乡党政办主任,乡监察室主任)
沈亮(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主任)
张海燕(乡人社所所长)
徐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斯(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潇潇(乡综治办负责人)
李劲松(乡综合文化站负责人)
朱修敏(乡市场监管办负责人)
邓帮军(乡应急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槐树湾实验学校,胡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祥才、曹春化同志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