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提高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培训乱象问题,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我乡人大办公室牵头并结合槐树湾乡实际,拟定初稿,经乡村两级座谈会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后,上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从严审批,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逐步压减数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坚持长效监管、严格规范,夯实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净化校外培训市场,全面规范培训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相关规定,规范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通过治理,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中小学生过重课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8月12日——8月16日)。组织相关单位对乡内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教学内容、师资、收费和招生、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登记造册,形成台账。
(二)分类治理(8月16日——8月31日)。
不再审批(筹设)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将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审批。
对有证有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不符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取缔,注销许可证照。
对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学科类的,一律予以取缔;非学科类的,如符合条件,引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合法规范经营,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对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培训班),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学科类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对在治理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等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处理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长效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对培训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九规范检查表》要求对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防止已取缔的机构死灰复燃和新增非法办学。
六、创新举措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常态化监管,摸清底数,梳理问题,从严整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成立组织。成立槐树湾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
(二)制定方案。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部门协作,统筹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门治理。摸清底数,严格规范,立查立改,确保成效。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和信箱,畅通渠道,鼓励监督,认真受理每一条举报线索,做到有核查、有反馈。